商品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品砼(PGPGAHHGZHD241115168909)招标人为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商品砼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建筑业企业资质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一个有效商品砼供货合同及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发票均在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之内的有效)。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2.提供投标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
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一段390号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
联系人: | 魏雪梅 | 联系人: | 熊仲夏 |
电话: | 028-87709421 | 电话: | 028-87708896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1.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提供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接受生产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并上传。 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详见公开附件)。 5.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9.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质量、交货期、交货地点、服务、付款条件等要求,开标若只有2家报价直接转询比采购,有2家报价的,若总价最低且不超出预测价的推荐成交;若最低报价供应商总价超过预测价时,由评审委员会按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要求总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优惠报价,如供应商优惠报价后报价低于预测价则推荐成交; 如优惠报价后的供应商仍超过预测价,评委会给出结果由委托方确定意见。 10.如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排位,投标时间靠前的优先。 11.报价产品须满足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和品牌要求,投标时,有品牌要求的须注明报价品牌。 12.本项目报价应为不含税价,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需方挂帐,可付金额次月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供方;供货期间如实际供货量高于或低于合同量时,按实际供货量办理结算,其供货单价按合同中约定单价执行,一票制结算。 13.中标单位与攀枝花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华金大道一段390号)签订合同。
2024年11月15日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