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路与祈福寺路交叉口东北侧房地产开发监理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阳明路与祈福寺路交叉口东北侧房地产开发监理项目(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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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gc20230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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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明湖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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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滁州大道与滁宁快通交口西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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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袁英寿 15955004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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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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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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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朱启 0550-3519517、18005500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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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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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16日0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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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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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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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监理费率: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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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姓名 |
聂小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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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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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34005363 皖人社函【2021】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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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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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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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龙周安置点二期监理(时间:2021年11月29日;面积:2531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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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奖项 |
2020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二期图书馆项目,2021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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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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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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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监理费率: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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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姓名 |
陈爱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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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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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34003818、010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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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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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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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新站高新区鹤翔园一期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时间:2022年9月9日;面积:56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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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奖项 |
2017-2018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徽商总部广场广场监理,2019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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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丹阳市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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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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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监理费率: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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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姓名 |
丁枚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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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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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
32012506 20172270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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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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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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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荣城国际”项目一期(BCDEFG地块)工程监理(时间:2021年1月30日;面积:3373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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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奖项 |
2022年度镇江市优质工程“金山杯”(新建丹阳市新区实验小学分校项目监理,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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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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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5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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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163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11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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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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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