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大道以西、达道路以东、珠江以北、广园路以南片区排水管道修复及错混接整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广州大道以西、达道路以东、珠江以北、广园路以南片区排水管道修复及错混接整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6094.0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0-440104-04-01-328583
预算金额6094.0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020-376689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大道以西、达道路以东、珠江以北、广园路以南片区排水管道修复及错混接整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0104-04-01-328583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广州大道以西、达道路以东、珠江以北、广园路以南片区排水管道修复及错混接整改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大道以西、达道路以东、珠江以北、广园路以南片区排水管道修复及错混接整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大道以西、达道路以东、珠江以北、广园路以南片区排水管道修复及错混接整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越秀区广州大道以西、达道路以东、珠江以北、广园路以南片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修复片区破损排水管道,对错混接管道进行整改,主要新建DN300-DN800排水管9777.6米,修复片区7.3平方公里的排水管道,地下管线测量长度约10千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094.04万元,建安费约4870.04万元。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勘察内容:完成本项目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地物地貌及地下管线的情况。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深化、方案估算;初步设计、项目概算、初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如有)、竣工图编制;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工期(交货期) 547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166.2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独立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3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2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8月2日 18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3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3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资格后审、全流程电子化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3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766882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376080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766890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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