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咸阳市新兴纺织工业园纺南城棚户区改造项目5#、7#楼及附属车库工程主体劳务作业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411.0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3-zb00345
预算金额241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61958285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咸阳市新兴纺织工业园纺南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5#、7#楼及附属车库工程主体劳务作业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00345)
公示开始时间:2023-05-06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5-09 00:00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咸阳市新兴纺织工业园纺南城棚户区改造项
目 5#、7#楼及附属车库工程主体劳务作业分包(招标项目编号:0123-
ZB0034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 (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四川省东鹏滔源 建筑劳务有限公 司24110800.00合格310 日历天
2陕西坤创佳业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25484887.00合格315 日历天
3陕西泽威庆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25572500.00合格320 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
1四川省东鹏滔源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筑劳务有限公司
2陕西坤创佳业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陕西泽威庆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
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
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邮箱:zljyjsgcb@163.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
联系人:李强
电话: 151917735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 12 号 9 层
联系人:
电话:1361958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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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33436169 ,
电子邮件:28941434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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