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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公开询价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HTJ-GWJXD-XJ-2024-53
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拟对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最高限价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询价明细
包件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税率 | 备注 |
一 | 1 | 收轨工作装置 | 2 | 组 | 13% | |
二 | 1 | 转向架测量台 | 1 | 台 | 13% | |
备注:本次询价,按标段报价。
三、技术条件要求
第一包件技术条件要求:
1.技术参数要求
1.1承载平车型号:NX17B或NX70
1.2工作装置自重:约20000Kg
1.3车组载重(钢轨):≥80000kg
1.4车组载重(散装货物):≥90000kg(NX17B)/110000kg(NX70)
1.5安装面距轨面高度:1216mm
1.6工作装置外形尺寸/长×宽×高:15400mm×3230mm×3080mm
1.7吊机最大起重量:≥1500kg
1.8起升速度:15±1m/min
1.9小车全程移动时间:11±1s
1.10横梁移至端部位置时间:≤12s
1.11作业宽度:3590mm
1.12最大起升高度(距轨面):2.7m
1.13液压系统压力:10MPa
1.14发电机组功率:≥30kW
1.15车组装载净空间:≥26300mm×2960mm×1000mm
1.16车组外形尺寸/长×宽×高:32680mm×3230mm×4296mm
1.17环境温度:-25℃~+45℃
1.18执行标准:Q/XJC-10203.53-2017
2.产品性能要求:
2.1收轨装置须安装在两辆NX17B型或两辆NX70型国铁运输平车上。
2.2须由柴油发电机组或牵引车辆自带发电机为整车提供动力,通过电气控制实现对线路上新旧钢轨的装卸和运输。
2.3两装置成组作业,设有两操作位,在任一个操作位上,都可方便实现对于本吊、远吊的异步、同步操作,并须配备有线遥控装置,使操作位置实现大范围活动。
2.4横梁须为可移动式,通过液压油缸驱动,运行过程中横梁通须过机械限位装置锁定,保证运输安全。
2.5工作装置须设计有方便快捷的应急装置,在动力系统出现故障时应急装置能使工作机构快速收回,确保行车安全。
2.6收轨工作装置须达到重物升降速度快,作业效率高,横移速度合理,安全性好等优点。
2.7收轨工作装置悬臂钢架主梁横截面须为箱形结构,具备重量轻,强度大,刚性好,达到最大承载时,弹性挠度最小,没有残余变形。
2.8卷扬机由电机、标准圆柱齿轮减速器、交流制动器等部件组成,须具备备件来源渠道广、维修方便等特点。
2.9主要电器元件须为进口产品,主要控制元件采用进口品牌,控制系统具有断路、过载保护,为确保安全,控制系统设两个紧急总停按钮,可在两个操作位随时切断电源,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控制电缆由普通电缆改为机车电缆,后又结合雨天潮湿天气,将电缆改进为船用电缆,这种电缆的防护等级更高,具有耐磨、耐油、耐潮湿,抗老化等特点。电器线路安全可靠性强。
2.10收轨工作装置两端须设有宽大的雨棚和司机室,解决降雨量大和风沙大地区的工作装置电气等使用过程中的防护问题,提高地域条件适应性。同时使载货区与操作区实现隔离,须达到操作空间大及视野开阔,保证操作环境的舒适性、人性化。
2.11收轨工作装置须满足技规“铁路复线线路,铁路线路两线间堆放货物”相关要求,可很好实现整车钢轨的“定点”装卸。即实现线路两侧任意位置卸轨堆放。
2.12收轨工作装置须具有多种应急设施,可以保证系统出故障时,在10分钟之内,手动解除制动将吊重物平稳地放下;通过应急装置将吊梁收回到限界以内,使整个车辆能够及时撤离作业地点,以保证铁路运输安全。
2.13收轨工作装置在非作业情况下,外形尺寸设计须严格按照机车车辆限界规定,保证车辆连挂运行时不侵入铁路限界。
2.14收轨工作装置须采用液压控制的可伸缩移动梁组件,使整个收轨装置可以在不受运输平台限制、不受铁路曲线曲率影响的情况下实现现场进行钢轨吊装作业的功能。
2.15可吊装和装载长度不大于25m的各型钢轨,也可用单台悬臂吊吊装重量不超过1.5t的物资、设备(包括≤1.5t道岔(整体或零部件))。
3.产品质量要求
3.1交付的设备须为符合要求的全新产品,铭牌清晰。
3.2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工作。
3.3必须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及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文件。
3.4产品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时间)。质保期内,凡因设计、工艺、制造、运输等引起的损坏、重要故障,均由供应商负责且免费及时进行更换。
3.5设备技术性能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要求,否则将视为该设备技术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3.6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用户需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用户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3.7供应商负责将设备送至用户指定地点,由供应商承担运费并负责设备安装工作。
4.售后服务要求
4.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负责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教学,保证作业人员可独自正确熟练使用。
4.2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操作说明书及操作保养手册等技术资料。
4.3运输、安装:货物包装、运输、保险费、安装及其他杂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4.4产品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均应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在用户方发出通知后,要求供应商按照质保要求必须在12小时内给予回应,24小时内给予解决方案,48小时内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
4.5供应商对所供设备须承诺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内使用单位所有需要上门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包件技术条件要求:
1.设备主要由机架、压紧机构、提升机构、防坠落机构、升降翻转系统、自动抓取机构、平台和PLC电气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
设备设置于转向架检修库内,适用于在各型大型养路机械转向架检修作业中的翻转转向架构架,可将转向架构架进行升降和双向360°范围内翻转,并在行程范围内任意位置停止并锁定,方便检修工作。
2.主要技术参数:
2.1工件重心偏移量:<100 mm
2.2回转角度:360°(任意锁定)
2.3滚轮与机架导轨间隙:<0.06 mm
2.4回转重心最大起升高度:≥2450 mm
2.5回转中心最小高度:≤1500 mm
2.6回转速度:≤0.75 r/min
2.7回转电机功率:≥2.2 kW
2.8升降速度:≤1.0 m/min
2.9升降电机功率:≤4 kW
3.设备功能要求:
3.1采用独立双立柱门架式结构,分为主立柱门架与辅助立柱门架,分别座落在移动轨道上,借助于导轨可根据不同的构架宽度调整两独立拄间距离和提升机构,当间距调整到位后,便通过安全固定装置锁定在导轨上。
3.2每一门架上配置一台提升电机,通过丝杆可以简便地调整转向架构架固定座的高度,升降机构以门架式机架为导轨。
3.3构架转动系统通过变速系统实现转向架构架安装座作回转运动。采用外齿啮合式回转支承,其转动由主立柱门架上的回转驱动机构带动。在回转驱动带动下即可实现360°任意角度回转,并能自行锁定,在工作位置实现安全定位,使回转平稳、克服了工件的偏心卡死现象。
3.4构架固定座为可更换式,根据不同的构架使用不同的构架固定座,构架与固定座之间固定安全可靠。
3.5电器采用多重保护和PLC控制,每个门架上均安装移动式设备急停按钮。
3.6转向架构架的升降分别由升降机构同步带动,上下两端由电气限位开关限位,主辅架体的电气控制联接由插接电缆实现。
3.7电控柜安装在主架体的后部位置,高度适于操作。
3.8实现转向架构架升降、回转运动,速度均匀安全可靠
3.9旋转电机需要采用变频控制,单侧驱动,且旋转和翻转过程需要有声光报警提醒作业人员。
3.10设备及配套工装能够满足对DC-32、DCL-32、CDC-16、DWL-48,WY-100、QS-650、DPZ-440、YHGQ-1200等大型养路机械的转向架构架进行装夹及翻转作业,能满足对长度不大于5000mm,宽度不小于2500mm和高度不小于800mm的构架进行稳固夹持,最大安全承载能力3t。
4.供应商须出相关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设备安装调试完后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
5.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5.1技术文件
供应商提供设备全套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另附电子文档一份)。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机械总图、液压原理图和相关技术文件。
(2)电气原理图。
(3)设备操作使用手册(含设备操作规程、设备保养手册)。
(4)测控软件使用说明书。
(5)主要测量元件计量校准证书。
(6)主要外购件、元器件的合格证。
(7)DC-32、DCL-32、CDC-16、DWL-48,WY-100、QS-650、DPZ-440、YHGQ-1200等大型养路机械转向架构架在设备上的三维示意图。
5.2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到达需方后,在需方通知的时间内,供方派出优秀有丰富经验人员,到现场负责整套设备的安装,设备的吊装、搬运、就位、安装、调试等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需方设备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需方协调配合。需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必要的协助工作。供方在设备安装前负责对设备土建基础施工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与土建基础之接口要求,如果因供方的接口要求及检查失误造成延期而导致设备额外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负,并为由此引起的其它损失承担责任。供方对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设备损坏事故以及人身伤亡事故负责。
5.3培训要求
由供方负责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对该设备的机械、电器维修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及维护培训,直到全部掌握设备为止。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并制定培训计划和教案。培训内容包括:
(1)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2)设备的使用和操作。
(3)控制系统功能培训。
(4)设备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和液压系统的保养、维修。
(5)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5.4质保要求
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从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的所有服务及备件的更换均为免费。供方应对该设备的配置和制造质量负责,整机应符合相关的制造标准和安全、环保要求。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方的原因,诸如设计、工艺、制造质量等以及其它属于供方应该负责的原因而导致的零部件损坏,供方应无偿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再对该件重新计算质保期。供方保证在一般情况下,在收到需方的售后服务要求(附设备故障描述)的通知后,在24小时内做出答复、诊断、排除设备所出现的故障。对需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供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需方现场进行维修以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四、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报价单位须为该规格设备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代理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报价单位须提供对应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份,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5.包件一报价单位须提供国铁集团(或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通过的技术评审文件或证明材料。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资料递交方式及要求
报价表(格式)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询价编号:HTJ-GWJXD-XJ-2024-53
价格单位: 报价日期:
包件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不含税) | 税率 | 总价(含税) | 备注 |
一 | 1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后有效。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中列示。
1.报价人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相关资质文件扫描成PDF电子版后,邮件名称按厂商名称+询价编号+标段号(例:XXX公司HTJ-GWJXD-XJ-2024-53标段一报价单),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hhgwjxdsbk@163.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7日 18:00时
六、其他说明
1.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次询价为对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最高限价进行公开询价。
3.报价方式:一次报价形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471-2247665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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