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穗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次迁改扩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穗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次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2245项目名称东莞市穗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次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159号2号楼、3号楼建设单位东莞市穗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穗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工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四围中路3号之一106室,占地面积2600m2,建筑面积2600m2,总投资220万元,年生产胶带30万m2、美纹纸51万m2。现企业拟扩大生产规模,因现有厂房无法满足扩大生产之需,故申请迁改扩建,本次迁改扩建内容如下:1、整体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159号2号楼、3号楼进行建设。2、将现有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单级活性炭吸附”改为“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3、现有生产工艺保持不变,将胶带、美纹纸的年产量提高至148.5万m2、250万m2。迁改扩建后,东莞市穗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250万元,占地面积2304m2,建筑面积3936m2,年生产胶带148.5万m2、美纹纸250万m2。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搅拌、涂布、烘干废气排放口DA001~DA003,设置在密闭空间/设备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厂界和厂区,加强车间管理。废水: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喷淋废水,交由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转移处理。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公示时间2023-10-13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联系电话0769-81690018通讯地址东莞市沙田镇东莞港服务大楼908室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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