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502/gsd2020-279
预算金额462.9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451-8769009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_省级产品强制检验项目(强制检定)

3、计划编号/项目编号:[2020]4502/GSD2020-279

4、采购内容:

标包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元)

家用电能表申校检定、家用电能表轮换检定

1062440.94

60口径以下民用水表

693543.70

开展连续累计自动衡器检定装置、非自动衡器检定装置、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检定装置、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天平检定装置(分析天平)、天平检定装置(电子天平)

819924.00

TPI-300标准电离辐射场(个人剂量计)、TPI-300标准电离辐射场(电离室剂量计)、TPI-300标准电离辐射场(吸收剂量率仪)

346195.00

医用(CT)X射线辐射源检定装置、不透光烟度计、轴(轮)重仪、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可燃气体报警器(瓦斯)、有害气体分析仪(硫化氢)

762725.00

电能表型式评价

458812.00

三坐标测量机

122728.00

质量流量计(液体)、涡街流量计(气体)、气体容积式流量计

18221.00

石油密度计、普通石油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测深钢卷尺

344469.40

 

5、资金性质及金额:财政资金,总预算金额4629059.04元

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辖区

7、服务期限:1年

8、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第一标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是我省唯一一家依法授权开展民用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标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哈尔滨盛龙水表有限责任公司是我省唯一一家依法授权开展民用水表60口径以下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三标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是我省唯一一家依法授权开展连续累计自动衡器检定装置、非自动衡器检定装置、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检定装置、精密压力表标准装置、天平检定装置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四标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是我省唯一一家依法授权开展TPI-300标准电离辐射场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五标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黑龙江省龙技检验校准认证中心是我省唯一一家依法授权开展医用(CT)X射线辐射源检定装置、不透光烟度计、轴(轮)重仪、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可燃气体报警器(瓦斯)、有害气体分析仪(硫化氢)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六标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中国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我省唯一一家依法开展电能表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工作的单位。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七标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是我省唯一一家依法授权开展三坐标测量机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八标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计量检定测试中心是我省唯一一家依法开展质量流量计、涡街流量计、气体容积式流量计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工作的单位,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九标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物资销售分公司是我省唯一一家依法授权开展石油密度计、普通石油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测深钢卷尺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具有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第一标包拟定供应商:

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1号

第二标包拟定供应商:

名称:哈尔滨盛龙水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自兴街6号

第三标包拟定供应商:

名称: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70号

第四标包拟定供应商:

名称: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科研街26号

第五标包拟定供应商:

名称:黑龙江省龙技检验校准认证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49号

第六标包拟定供应商:

名称:中国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2599号

第七标包拟定供应商:

名称: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51号

第八标包拟定供应商:

名称: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计量检定测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化工路90号

第九标包拟定供应商: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物资销售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88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8:30-11:30时,13:00-16: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座7层)。

2、送达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第一标包至第六标包、第九标包:500元/标包。

第七标包、第八标包:300元/标包。

4、送达地点: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座7层)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联系电话:0451-87979622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国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座7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69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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