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戚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海口南港“二线口岸”(普铁旅客)查验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竞争性谈判三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TLGS2023-1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海口南港“二线口岸”(普铁旅客)查验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海口南港“二线口岸”(普铁旅客)查验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稿)的批复》(海发改社发〔2022〕57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全额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本项目海口南港“二线口岸”(普铁旅客)查验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海口市粤海铁路南港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既有站场进行改造,新建站台1座、2股道;拆除既有铁路线路1.264km,拆除单开道岔8组,交分道岔2组,新铺轨道2.472km,新铺道岔7组;新建站房6082㎡(含旅检大厅3265㎡;海关业务技术设施用房951㎡;设备用房550㎡;服务用房505㎡;交通及结构面积811㎡)并配套的水暖电工程,海关查验设备设施。还建待渡场21400㎡;增设封闭旅客连廊,总长度165m,总投影面积1353㎡;港区10KV开闭所724㎡;结合新增道岔和到发线,对既有的CTC调度系统、列控运行系统、道岔连锁、信号防雷接触及信号集中监测等系统进行利旧修改等。
2.2工程总投资37150.72万元,建设总工期为12个月。
2.3本次采购的物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谈判公告附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6日,把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汇款凭证,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资料发送至邮箱Crmscgz01@163.com,经我方人员审核确认后提供谈判文件。
4.2 谈判采购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谈判申请人须在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前将谈判采购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采购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谈判采购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6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原已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按照4.1要求办理,无需再次汇款。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琼山区石塔东路68号海南铁路有限公司32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石塔东路68号
邮编:571100
联系人:戚工
电话:0898-31923781
电子邮件:Wzb0519@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编:100071
联系人:郭工、温工
电话:18127445505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 日
 
谈判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NGTP-06

无极继电器JWXC-1700

见技术规格书



8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铁路专用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出现亏损)。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商具备上述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也可)。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物资近五年轨道交通行业或电力行业的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商具备上述供货业绩要求也可)(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上述“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买方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商具备上述履约信用要求也可)。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发布2022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须不属于C、D级供应商。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持有所代理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

无极缓动继电器JWXC-H310

见技术规格书



8

3

无极加强缓放继电器JWJXC-H125/0.44

见技术规格书



7

4

有极加强继电器JYJXC-160/260

见技术规格书



13

5

偏极继电器JPXC-1000

见技术规格书



14

6

整流式缓放继电器JZXC-H18

见技术规格书



18

7

二元二位继电器JRJC1-70/240

见技术规格书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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