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st-23-027
预算金额2417.9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深圳联通2023-2024年商企及创新市场业务合作B模式业务外包项目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深圳联通2023-2024年商企及创新市场业务合作B模式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SZ-ST-23-027,采购代理编号:GPDI-ZB-2023-01144),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1家合作伙伴协同公司开展商企楼宇业务、细分市场业务等工作,商企市场业务内容包括:商企楼宇营销即移动业务、固网业务、融合业务、终端业务、创新型业务销售,物业与客户维系,业务推广,挖潜商机,客户服务经营等。
细分市场业务内容包括:在数字乡村、厂园市场、专业市场、校园市场、楼宇市场、沿街商铺、大健康、智慧社区等核心目标市场开展业务合作;
1.2 项目限价:不含税总价2417.9245万元,税率6%,含税总价2563万元;
1.3 标段/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份额;
1.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5 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统一应答折扣(结算折扣)不得超过上限10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应答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若应答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应答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授权范围须指定或覆盖本项目)。
注:1)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应答人提交多个参选方案而被否决投标。
2.1.2应答人(或其总公司)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注册资本)或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显示开办资金)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2.2不存在破产清算状况,并提供以下2类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种:
(1)应答人须提供近1年(2021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须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应答人须提供近1年(2021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截图。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自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市场运营业务外包类),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同类业绩。
注: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框架合同以开票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
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及发票扫描件。
框架合同金额以框架合同下累计发票金额为准;
3)电子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编号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若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体现部分关键信息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框架电子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及发票扫描件。
框架电子合同金额以框架合同下累计发票金额为准;
4)未区分同类业绩和非同类业绩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
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4合规经营/信誉要求: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信誉承诺函》(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5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6非黑名单和失信名单禁入期: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广东联通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比选。
2.7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8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其他情形: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围标串标行为通报的供应商,取消应答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1日19时00分至2023年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瑞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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