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4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豪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城区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3﹞2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为多渠道筹措和市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朝阳一路、滨河路、西安路、经电路、望贤路、文苑路、新兴路;
2.2 工程规模:建设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线缆落地及道路恢复等。新建雨、污水主干管合计约20.91公里,其中雨水主干管约10.92公里,污水主干管约9.99公里。配套建设缆线管沟工程共计约3.28公里;配套建设缆线排管工程共计约8.4公里,其中电力主干排管5.85公里,通信主干排管约2.55公里。
2.3 项目投资总额:5648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000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咸阳市城区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E6104013516o76tkl9xc001;      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对所承包的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过程检测、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深化、详细勘察(施工过程的补充勘察)、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专项图纸等各项审查、项目相关的设计资料)、设备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试运行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专项设计(如有)和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4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需在本单位注册。
3.6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可查询。设计负责人需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7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有近5年类似业绩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或“合同”为准;
3.8申请人(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9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8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8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10月19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5日18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3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申请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网上确认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的,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工          
联系电话:029-3803228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豪      
联系电话:15399256717       
                                                           
监督单位:咸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来电举报:029-33573353、029-33574016
来访举报:咸阳市秦皇南路市住建局10楼1010室
来信举报:咸阳市秦皇南路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网络举报:zzjjjjz001@163.com
 
监督单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029-3203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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