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9 10:59:59]
芜湖市口腔医院物业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22CG2022FW80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1 |
投标报价 |
15 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本次招标中相应的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1.2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5 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15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物业管理费报价明细构成: 5.1人工费用(含项目负责人、保洁人员、水电工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以上费用必须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标准,低于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2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办公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环境清洁卫生费、治安保卫及消防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含房屋、水电、亮化、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会议室、多功能厅管理等)、车辆管理费用、绿化养护、管理费、物资装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会议服务、节日装饰、管理费用、以及保洁易耗品及其他费用;费用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要求,并在招标文件里以清单形式予以明确。 5.3税金(根据各供应商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5.4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要求,并在招标文件里以清单形式予以明确。 5.5供应商利润; 5.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采购人单独列出要求及具体的服务清单,供应商根据业主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注: 1.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各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投标项目提供的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投标项目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扫描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 |
2 |
资信业绩 16 分 |
管理体系认证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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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另附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
获奖情况 4 分 |
1、2020 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止,投标人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贡献获得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2020 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止,投标人为退役军人择业服务贡献获得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文件的,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表彰文件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证书或表彰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内容中须体现相关主体名称,项目荣誉另须提供获奖期间的业绩合同佐证,否则不予认定。2、同一类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按得分高的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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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 9 分 |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3 年内,签订同类物业管理服务(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一项加3分,加满9分为止。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需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同一个项目划分标段签订的或按年份签订的多份合同,仅作一个项目业绩计分,不再重复计分) |
现修改为:
1 |
投标报价 |
19 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本次招标中相应的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1.2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9 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19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有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物业管理费报价明细构成: 5.1人工费用(含项目负责人、保洁人员、水电工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以上费用必须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标准,低于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2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办公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环境清洁卫生费、治安保卫及消防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含房屋、水电、亮化、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会议室、多功能厅管理等)、车辆管理费用、绿化养护、管理费、物资装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会议服务、节日装饰、管理费用、以及保洁易耗品及其他费用;费用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要求,并在招标文件里以清单形式予以明确。 5.3税金(根据各供应商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5.4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要求,并在招标文件里以清单形式予以明确。 5.5供应商利润; 5.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采购人单独列出要求及具体的服务清单,供应商根据业主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注: 1.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各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投标项目提供的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投标项目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扫描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 |
2 |
资信业绩 12 分 |
管理体系认证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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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另附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 |
供应商业绩 9 分 |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3 年内,签订同类物业管理服务(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一项加3分,加满9分为止。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需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同一个项目划分标段签订的或按年份签订的多份合同,仅作一个项目业绩计分,不再重复计分)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23号(花津南路芜湖报业集团旁)
联系方式:18755355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信亚云谷24#102
联系电话:18226781005
3、项目联系人:韩钧
联系电话:1822678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