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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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82.9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LX22-02-107Z(H)(二次)
二、项目名称: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西安鸿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华南城五金机电E1区15街2栋18号 | 829,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西安鸿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教学专用仪器 | 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 | 详见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 符合国家标准 | 1.00(批) | 829,800.00 | 829,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永平、乔全龙、沈国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布。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 1.244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小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08号
联系方式:029-8780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裙楼(A座)2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79-8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耀华 寇翠萍
电话:029-88489979-8206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谈判文件(1117100935).pdf
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谈判文件(1117100935).pdf
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西安鸿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报价.pdf
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西安鸿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报价.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西安市小雁塔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二次)中标(成交)明细,西安市小雁塔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小雁塔小学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
码:SXLX22-02-107Z(H)(二次))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鸿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829,8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货物类
品品目目号号 | 品目名品目名称称 | 货物名称货物名称 | 规格型规格型号号 | 品牌品牌 | 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名称 | 产地产地 | 单价(元)单价(元) | 数量数量单单 | 位位 | 总价(元)总价(元) |
1-1 | 教学专用仪器 | 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 | 符合国家标准 | 详见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 详见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 详见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 829,800.001.00批829,800.00 |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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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竞争争性性谈谈判判文文件件
(货物类)(货物类)
采购项目名称: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SXLX22-02-107Z((H)(二次)采购项目编号:)(二次)
西安市小雁塔小学西安市小雁塔小学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2年年11月月17日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小雁塔小学委托,拟对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SXLX22-02-107Z((H)(二次)一、项目编号:)(二次)
二、项目名称: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名称: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二次)
三、谈判项目简介:三、谈判项目简介:
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其他内容详见采购需求。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教学使用。
四、邀请供应商: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谈判的供应商。
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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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
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
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
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
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
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
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
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
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
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转6029-68936469,029-68936460,029-6893646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七、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谈判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
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谈判
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
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响应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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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九、谈判方式九、谈判方式
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谈判。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
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谈判。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谈判小组进行在
线谈判、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为
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
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
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一、联系方式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市小雁塔小学,采购人:西安市小雁塔小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08号
邮编:/
联系人:张校源
联系电话:029-87800016
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裙楼(A座)2层
邮编:/
联系人:李耀华寇翠萍
联系电话:029-88489979-8206
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碑林区政府采购管理股,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碑林区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人:郝天峰
联系电话:029-8962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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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4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3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五章)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谈判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谈判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 |
5 | 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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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 | 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 |
7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 |
8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9 | 谈判保证金 | 缴交方式:否 |
10 | 标书费信息 | 免费获取 |
11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采购包1:不缴纳 |
12 |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
13 | 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布。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土门支行;账号:129904064810902。 |
14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
15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
16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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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进口产品 | 不允许 |
18 |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 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 |
19 | 特殊情况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
2.2、总则、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小雁塔小学和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清单、参数、商务及其他要求由西安市小雁塔小学负责解释。除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
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西安市小雁塔小学。
2.“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
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
5.“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谈判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出具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
选供应商等活动。
2.3、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2.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
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清单、参数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
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五)谈判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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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
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
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
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
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2.4.6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
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
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谈判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下载响应客户
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谈判文件的每项资格、符合性要求,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未逐一对应进行响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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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
章和加密。
四、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
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
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
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
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谈判开启程序谈判开启程序
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
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二、谈判开启准备工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谈判。
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
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
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
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
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2.5.4谈判谈判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2.5.5、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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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
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
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
一、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
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
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
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
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履行合同履行合同
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所有设备(产品)数量、型号、技术指标及配置等全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等进行验收。
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及要求、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及要求
2.7.1谈判活动纪律要求谈判活动纪律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
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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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
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
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
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
由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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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六)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七)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提交情况说明。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
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
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由谈判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
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一般资格审查:,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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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进行电子签章,并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 资格证明部分响应函 |
2 |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全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供应商成立不到1年的,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5)复印件直接装订,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 资格证明部分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响应函 |
特殊资格审查:,特殊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无 | 无 | 无 | 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1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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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谈判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
本原则和谈判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采购包1:
序号序号 |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齐全并加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封面商务技术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证明部分标的清单报价表响应函 |
2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报价表 |
3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报价表 |
4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商务技术文件 |
5 | 对谈判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商务技术文件 |
6 | 拟供产品配置与技术参数 | 应满足谈判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实质性要求 | 商务技术文件 |
7 |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 应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 | 商务技术文件 |
8 | ★号的技术参数 | 带有★号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条款,不得有负偏离 | 商务技术文件 |
9 | 交货期 | 应满足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交货期 | 报价表 |
10 | 交货地点 | 应满足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交货地点 | 报价表 |
11 | 谈判有效期 | 应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规定 | 响应函 |
5.3.4谈判谈判
一、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
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
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拟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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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四、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承诺”功能,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
判的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
“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
六、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
(二)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
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
5.3.5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一、方案评审
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
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二、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
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
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五、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谈判。
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
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
九、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X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5.3.6价格扣除价格扣除
采购包1:
序号序号 | 情形情形 | 适用对象适用对象 | 比例比例 | 说明说明 | 关联格式关联格式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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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
释。
二、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
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5.3.8复核复核
一、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
重点复核。
二、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会同采购监督人员,依
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在线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
开。
三、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
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1:3家;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政策性扣除后)相同的,以抽签形式确定成交人。
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
5.3.10编写谈判报告编写谈判报告
谈判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谈判报告。谈判报告是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
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谈判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
判报告。
5.3.11谈判异议处理规则谈判异议处理规则
在谈判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4、终止采购活动情形、终止采购活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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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注: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形除外。
5.5、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书。
5.6、谈判小组成员义务、谈判小组成员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
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
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7、谈判纪律、谈判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
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
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
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
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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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包1:
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
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
详见附件:响应函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报价表
详见附件:资格证明部分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详见附件:商务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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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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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包号:1包采购项目编号:SXLX22-02-107Z(H)(二次)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 | 数量 | 单价(元) | 报价(元) | 备注 |
一、音乐教室位 | 一、音乐教室位 | 一、音乐教室位 | 一、音乐教室位 | 一、音乐教室位 | 一、音乐教室位 | 一、音乐教室位 | 一、音乐教室位 | 一、音乐教室位 |
1 | 教学钢琴 | 星海 | XU-120A | 台 | 3 | 15500 | 46500 | |
2 | 音乐节拍器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3 | 300 | 900 | |
3 | 音响系统 | 佳比 | XF-M5500、XL-820K | 套 | 3 | 4000 | 12000 | |
4 | 电教无线扩声系统 | 佳比 | EA240G、FG-1001 | 套 | 3 | 1300 | 3900 | |
5 | 音乐教学互动平台 | 金三惠 | V6.0 | 套 | 3 | 24889 | 74667 | |
6 | 五线谱电教板 | 金三惠 | SH-9088 | 套 | 3 | 6988 | 20964 | |
7 | 音乐凳 | 金三惠 | SH-LMD-25 | 个 | 110 | 209 | 22990 | |
8 | 合唱台 | 金三惠 | JSH-HCT1 | 组 | 12 | 3800 | 45600 | |
9 | 指挥台(含指挥棒) | 金三惠 | JSH-ZHT1 | 个 | 2 | 5500 | 11000 | |
10 | 乐谱架 | 金三惠 | P6 | 个 | 60 | 95 | 5700 | |
11 | 大军鼓 | 金三惠 | DJG-JB66 | 个 | 8 | 900 | 7200 | |
12 | 小军鼓 | 金三惠 | XJG-JB35 | 个 | 8 | 350 | 2800 | |
13 | 中虎音锣 | 金三惠 | XTL30JS | 个 | 4 | 430 | 1720 | |
14 | 小锣 | 金三惠 | XTL22JS | 个 | 4 | 150 | 600 | |
15 | 铙 | 金三惠 | HTB30JS | 副 | 4 | 500 | 2000 | |
16 | 钹 | 金三惠 | XTB15JS | 副 | 4 | 140 | 560 | |
17 | 长号 | 金三惠 | JSHTB-E100-2 | 支 | 4 | 1100 | 4400 | |
18 | 小提琴 | 金三惠 | SH-XNH | 把 | 8 | 500 | 4000 | |
19 | 葫芦丝 | 金三惠 | Y-811 | 支 | 20 | 220 | 4400 | |
20 | 吉它 | 金三惠 | DD-41C | 把 | 4 | 430 | 1720 | |
21 | 爵士鼓 | 津宝 | 976 | 套 | 2 | 4500 | 9000 | |
22 | 音乐用品柜 | 金三惠 | 定制 | 台 | 2 | 2000 | 4000 | |
23 | 音乐教学挂图 | 金三惠 | 配套 | 套 | 1 | 500 | 500 | |
24 | 音乐欣赏教学曲库 | 电教馆 | 配套 | 套 | 1 | 750 | 750 | |
25 | 12寸扁鼓(含架) | 金三惠 | BG45YJ | 个 | 3 | 1000 | 3000 | |
26 | 7寸堂鼓(含架) | 金三惠 | TG10YJ | 个 | 3 | 900 | 2700 |
27 | 竖笛 | 奇美 | DHS8A-2QM | 个 | 55 | 20 | 1100 | |
28 | 口风琴 | 奇美 | QM37A-8 | 支 | 55 | 80 | 4400 | |
29 | 陶笛(教师) | 金三惠 | TD12KAC-01 | 套 | 1 | 1800 | 1800 | |
30 | 陶笛(学生) | 金三惠 | TD12KAC | 个 | 55 | 100 | 5500 | |
31 | 8寸非洲鼓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4 | 340 | 1360 | |
32 | 10寸非洲鼓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4 | 270 | 1080 | |
33 | 12寸中国鼓 | 金三惠 | BG45YJ | 个 | 2 | 1180 | 2360 | |
34 | 10寸军鼓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260 | 260 | |
35 | 10寸地鼓 | 金三惠 | SG8 | 个 | 2 | 195 | 390 | |
36 | 8寸手鼓 | 金三惠 | SG8 | 个 | 8 | 92 | 736 | |
37 | 8寸铃鼓 | 金三惠 | LGDP908 | 个 | 8 | 82 | 656 | |
38 | 刮胡 | 金三惠 | GB9SY | 副 | 8 | 52 | 416 | |
39 | 圆舞板 | 金三惠 | XB205SY | 对 | 8 | 40 | 320 | |
40 | 双响筒 | 金三惠 | JSH19SY | 副 | 8 | 40 | 320 | |
41 | 打棒 | 金三惠 | XB2SY | 对 | 8 | 30 | 240 | |
42 | 螺纹单响筒 | 金三惠 | 定制 | 副 | 8 | 35 | 280 | |
43 | 螺纹高低梆子 | 金三惠 | JSH-GDBZ | 副 | 8 | 65 | 520 | |
44 | 龙口梆子 | 金三惠 | GB9SY | 副 | 8 | 43 | 344 | |
45 | 沙锤 | 金三惠 | ST15SY | 对 | 8 | 60 | 480 | |
46 | 沙蛋 | 金三惠 | SD57ZX | 对 | 15 | 6 | 90 | |
47 | 棒铃 | 金三惠 | CL21HY | 个 | 8 | 38 | 304 | |
48 | 手摇铃 | 金三惠 | YL7HY | 个 | 10 | 20 | 200 | |
49 | 铜镲 | 金三惠 | XTN27JS | 副 | 5 | 50 | 250 | |
50 | 铜锣 | 金三惠 | JSH-HTL22JS | 副 | 1 | 75 | 75 | |
51 | 铜碰钟 | 金三惠 | BZ12XYJ | 对 | 8 | 40 | 320 | |
52 | 三角铁 | 金三惠 | SJT3 | 副 | 8 | 13 | 104 | |
53 | 阿果果 | 金三惠 | 定制 | 副 | 2 | 40 | 80 | |
54 | 音感钟 | 金三惠 | 定制 | 套 | 1 | 330 | 330 | |
55 | 专业合成键高音打琴 | 金三惠 | JSH-DQGY-13 | 台 | 1 | 1380 | 1380 | |
56 | 专业合成键中音打琴 | 金三惠 | JSH-DQZY-13 | 台 | 1 | 1680 | 1680 | |
57 | 专业合成键低音打琴 | 金三惠 | JSH-DQDY-13 | 台 | 1 | 2080 | 2080 |
58 | 海鼓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73 | 73 | |
59 | 木质雨声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03 | 103 | |
60 | 火车哨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30 | 30 | |
61 | 振动器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60 | 60 | |
62 | 手鼓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65 | 165 | |
63 | 铃鼓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65 | 165 | |
64 | 刮胡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10 | 110 | |
65 | 响板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93 | 93 | |
66 | 双响筒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03 | 103 | |
67 | 打棒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98 | 98 | |
68 | 龙口梆子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08 | 108 | |
69 | 单响筒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08 | 108 | |
70 | 高低梆子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08 | 108 | |
71 | 沙锤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20 | 120 | |
72 | 沙蛋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95 | 95 | |
73 | 棒铃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95 | 95 | |
74 | 手摇铃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95 | 95 | |
75 | 铜碰钟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95 | 95 | |
76 | 铜镲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103 | 103 | |
77 | 三角铁收纳架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90 | 90 | |
78 | 展示柜及收纳盒 | 金三惠 | 定制 | 套 | 1 | 6000 | 6000 | |
79 | 交互一体机 | 欧帝 | DC750HE | 套 | 3 | 18889 | 56667 | |
80 | 装修 | 西安鸿羽教育 | 定制 | 项 | 2 | 30464 | 60928 | |
二、舞蹈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二、舞蹈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二、舞蹈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二、舞蹈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二、舞蹈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二、舞蹈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二、舞蹈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二、舞蹈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二、舞蹈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1 | 音箱 | 佳比 | XL-1080 | 只 | 2 | 3000 | 6000 | |
2 | 功率放大器 | 佳比 | HS-8200KAII | 台 | 1 | 6000 | 6000 | |
3 | 无线麦克风 | 佳比 | MC-558 | 套 | 1 | 5000 | 5000 | |
4 | 交互一体机 | 欧帝 | DC750HE | 套 | 1 | 18889 | 18889 | |
5 | 钢琴 | 星海 | XU-120A | 台 | 1 | 15500 | 15500 | |
6 | 化妆台 | 定制 | 定制 | 个 | 1 | 5300 | 5300 | |
7 | 舞蹈垫收纳车 | 金三惠 | 定制 | 台 | 2 | 1600 | 3200 |
8 | 舞蹈压腿凳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5 | 1000 | 5000 | |
9 | 舞蹈练功球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0 | 180 | 1800 | |
10 | 舞蹈拉力带 | 金三惠 | 定制 | 根 | 55 | 95 | 5225 | |
11 | 更衣长凳 | 金三惠 | 定制 | 个 | 1 | 2800 | 2800 | |
12 | 储藏柜 | 西安鸿羽教育 | 定制 | ㎡ | 4.5 | 1900 | 8550 | |
13 | 专业瑜伽垫 | 科技有限公司金三惠 | 定制 | 块 | 20 | 500 | 10000 | |
14 | 遮光窗帘 | 西安鸿羽教育 | 定制 | ㎡ | 15 | 1000 | 15000 | |
15 | 舞蹈把杆 | 科技有限公司金三惠 | 定制 | 组 | 2 | 7800 | 15600 | |
16 | 文化装饰墙 | 西安鸿羽教育 | 定制 | 项 | 1 | 10000 | 10000 | |
17 | 舞蹈镜 | 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鸿羽教育 | 定制 | ㎡ | 15 | 1850 | 27750 | |
18 | 筒灯 | 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鸿羽教育 | 定制 | 个 | 10 | 300 | 3000 | |
19 | 装修 | 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鸿羽教育 | 定制 | 项 | 1 | 30465 | 30465 | |
三、美术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三、美术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三、美术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三、美术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三、美术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三、美术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三、美术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三、美术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三、美术教室科技有限公司 |
1 | 教师智能书画本 | 画时 | 美术教学云平台V1.6 | 套 | 1 | 8960 | 8960 | |
2 | 美术教学网络系统 | 大宾 | MQ03402 | 套 | 1 | 17977 | 17977 | |
3 | 版画工具 | 大宾 | MQ08302 | 套 | 55 | 195 | 10725 | |
4 | 纸工工具 | 大宾 | MQ03801 | 套 | 55 | 108 | 5940 | |
5 | 4开版画机 | 大宾 | MQ08401 | 台 | 1 | 7589 | 7589 | |
6 | 小型编织机 | 大宾 | MQ01709 | 台 | 2 | 1100 | 2200 | |
7 | 泥塑工具 | 大宾 | MQ03502 | 套 | 55 | 98 | 5390 | |
8 | 绘画工具 | 大宾 | MQ07301 | 套 | 55 | 28 | 1540 | |
9 | 调色盒 | 大宾 | MQ07201 | 个 | 55 | 12 | 660 | |
10 | 调色盘 | 大宾 | MQ39601 | 个 | 55 | 5 | 275 | |
11 | 水桶 | 大宾 | MQ01502 | 个 | 55 | 16 | 880 | |
12 | 木制关节人 | 大宾 | MQ37001 | 个 | 2 | 36 | 72 | |
13 | 写生灯 | 大宾 | MQ00704 | 个 | 4 | 535 | 2140 | |
14 | 写生台 | 大宾 | MQ00176 | 张 | 4 | 755 | 3020 | |
15 | 衬布 | 大宾 | 定制 | 块 | 10 | 52 | 520 | |
16 | 石膏像 | 大宾 | MQ02403 | 个 | 10 | 140 | 1400 | |
17 | 写生教具(2)几何形 | 大宾 | MQ02548 | 套 | 1 | 320 | 320 | |
18 | 静物体 | 大宾 | MQ01808 | 套 | 1 | 800 | 800 |
19 | 陶瓷样本 | 大宾 | MQ01807 | 套 | 1 | 1700 | 1700 | |
20 | 民间美术样本 | 大宾 | MQ00903、MQ00904 | 套 | 1 | 1900 | 1900 | |
21 | 镜框 | 大宾 | MQ13305 | 个 | 10 | 320 | 3200 | |
22 | 展示板 | 大宾 | MQ00607 | 块 | 2 | 3000 | 6000 | |
23 | 美术教学用品柜 | 新华出版社 | 对开 | 个 | 2 | 2400 | 4800 | |
24 | 美术教学挂图 | 大宾 | MQ12021 | 套 | 1 | 236 | 236 | |
25 | 美术课桌椅 | 大宾 | MQ00501 | 套 | 55 | 1250 | 68750 | |
26 | 工作台 | 定制 | 定制 | 个 | 6 | 1700 | 10200 | |
27 | 交互一体机 | 欧帝 | DC750HE | 套 | 1 | 18889 | 18889 | |
合计报价(大写) | 合计报价(大写) | 捌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 | 捌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 | 捌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 | 捌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 | ¥829,800.00 | ¥829,800.00 | ¥829,800.00 |
说明:1.品牌指产品的品牌或注册商标;
2.供应商必须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
3.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谈判报价一览表”总报价相等;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报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报价与合计报
价;
4.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格式填写分项报价表,并在投标电子光盘中单独刻录一份分项报价表EXCEL格式。
5.供应商在系统内提交二次报价的同时,需将此表完整填写并签字盖章后将excel格式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0029503@qq.com)。
供应商:西安鸿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
体)参加西安市小雁塔小学的音乐、舞蹈、美术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环境布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西安鸿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0万
元(大写:),资产总额为0万元(大写:),属于微型企业;
2.音乐器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金三惠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5,093
万元(大写:伍仟零玖拾叁万元),资产总额为2,768万元(大写:贰仟柒佰陆拾捌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3.交互一体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欧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9人,营业收入为
41,500万元(大写:肆亿壹仟伍佰万元),资产总额为2,800万元(大写:贰仟捌佰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4.钢琴,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星海钢琴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7人,营业收入为22,102
万元(大写:贰亿贰仟壹佰零贰万元),资产总额为71,001万元(大写:柒亿壹仟零壹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5.音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佳比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5人,营业收入为
6,141万元(大写:陆仟壹佰肆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6,279万元(大写:陆仟贰佰柒拾玖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6.爵士鼓,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津宝乐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0人,营业收入为10,500万
元(大写:壹亿零伍佰万元),资产总额为6,500万元(大写:陆仟伍佰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7.教师智能书画本,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磐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
为10,581万元(大写:壹亿零伍佰捌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51,501万元(大写:伍亿壹仟伍佰零壹万元),属于小型企
业;
8.美术教学网络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美之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
入为8,986万元(大写:捌仟玖佰捌拾陆万元),资产总额为5,500万元(大写:伍仟伍佰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9.美术器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大宾美术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为
4,650万元(大写:肆仟陆佰伍拾万元),资产总额为4,211万元(大写:肆仟贰佰壹拾壹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10.美术教学挂图,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新华出版社,从业人员64人,营业收入为5,889万元(大
写:伍仟捌佰捌拾玖万元),资产总额为3,006万元(大写:叁仟零陆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11.竖笛、口风琴,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奇美乐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0人,营业收入为
13,020万元(大写:壹亿叁仟零贰拾万元),资产总额为7,405万元(大写:柒仟肆佰零伍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西安鸿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注:
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
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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