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8010801100226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龙岩市第二医院康复综合大楼二期工程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508010801100226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3年08月15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料,根据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人疑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1、投标人问:针对“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地下三层及以上的大型地下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的地下室工程)。”类似业绩,请问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都明确了地下三层,但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没有明确注明,是否满足本项目的类似业绩要求?
答:否。本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在相应平台查询情况的认定以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第3、4点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4、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执行。
2、投标人问: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竣工验收信息没有录入地下室层数的端口,无法输入地下室三层的指标,造成很多类似工程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只能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信息中却查询不到地下三层指标的情况。根据福建省招投标行业的常规做法,建议若投标人能同时提供说明地下三层特征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和工程竣工图等证明材料的即认定类似业绩满足要求。请问是否可以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和工程竣工图等体现?
答:否。本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在相应平台查询情况的认定以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第3、4点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4、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执行。
3、投标人问:按照“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2022〕17号)”为进一步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对信用较好的建筑业企业,招标人可免收或适当降低其投标保证金缴交金额。
请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使用第⑥种形式提交?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满足《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2022〕17号)》文件及附件的投标人可按规定免收或适当降低其投标保证金缴交金额,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问:根据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2月2日发布的《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2022〕17号)规定:①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对信用较好的建筑业企业,招标人可免收或适当降低其投标保证金缴交金额。请代理明确龙头企业是否可以免收投标保证金?
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满足《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建筑〔2022〕17号)》文件及附件的投标人可按规定免收或适当降低其投标保证金缴交金额,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问:1、请提供临水临电排水排污的接驳点 2、外电箱变接入是否由甲方施工至场地内。 3、图纸设计均采用的是16G101图集设计标准,是否按照22G101规定执行 4、可否提供改地勘报告 5、污水站是否在合同范围内,未见污水站建筑结构施工图 6、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编制范围不含3通一平,是否三通一平由业主施工完成移交施工单位
答:1、临水临电排水排污的接驳点均在工地现场;2、施工用电箱变已接入施工场地内;3、本项目于2021年9月完成施工图设计,故图纸设计均采用的是16G101图集设计标准;4、暂不提供地勘报告; 5、污水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6、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编制范围不含3通一平,前期三通一平已完成。
二、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调整为“2023年09月07日08时30分00秒。”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调整为“2023年09月07日09时30分00秒前。”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第24条现修改为“24、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至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D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3〕24号)规定:投标人在福建省2021至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D级企业名单内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如有最新文件要求,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五、本工程针对“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补充说明:与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未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可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六、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现修改为“招标控制价为120660807元(其中暂列金额为784680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1400000元(含地下室及室外标识标线、餐厅空调工程),甲供材料费为0元)”。
七、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条内容现修改为“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 无  ”。
八、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7.3.2条内容现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18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
九、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4.5.1(二)条第(2)点内容现修改为“(2)在工程量清单之内没有的项目,按清单外项目的定价原则,即按照招标时有权部门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预算造价)中采用的工程定额标准、取费标准的计价程序及中标下浮率K值进行结算,其中人工费按施工期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其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龙岩工程造价信息》新罗区材料(税前综合价),综合价中没有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材料价格计入计价程序,计取各项费用并按规定下浮,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按施工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不含税价格)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不含税价格)。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该价格仅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下浮”。
十、本工程地下室底板、外墙、顶板防水做法调整,具体详见随同本补充通知1一同重新上网发布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地下室设计说明”。
十一、本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招标清单、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等均已调整修改,故重新发布“龙岩市第二医院康复综合大楼二期工程预算重新定稿”,具体均详见随同本补充通知1一同重新上网发布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龙岩市第二医院康复综合大楼二期工程预算重新定稿”。请各投标人自行网上重新下载且一定以重新定稿的为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已同步在本补充通知1附件(后缀名为:LYCF)修改,请各投标人一并下载本次补充通知1的附件(后缀名为:LYCF),并以此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补充通知1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8月22日
 
澄清公告.pdf
[E3508010801100226001001]龙岩市第二医院康复综合大楼二期工程.LYCF
招标正文.doc
龙岩市第二医院康复综合大楼二期工程预算重新定稿.zip
地下室设计说明.pdf
补充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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