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8月7日: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施工招标公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建军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3
公告正文


2023年8月7日: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SZB-QZD2G-2023-0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项目业主为广西锦峰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锦峰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
2.3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为 50000DWT 码头两座,码头长度约 503.23米;码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薄壁大圆筒重力式结构。
2.4招标范围: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主要包括码头水工工程、疏浚工程、码头给排水工程、码头电气工程等,具体范围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建设工期:计划工期为3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码头(泊位)工程的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2)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或以上。
(3)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计划统计工作3年或以上。
(4)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3年或以上。
(5)财务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财务工作3年或以上。
(6)测量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测量工作3年或以上。
(7)专职资料员:1人,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8)设备要求:满足工期要求的自有或租用的合规船只。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 获取
1、招标文件的 获取 时间:2023年8月2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2、方式: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委托权限及时间);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09时30分。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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