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新区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安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70012198854
预算金额66.6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扬0416-34868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于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6-3863109
项目地址
锦州市高新区
招标人名称
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交通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高新区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安防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70012198854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52.37% 区(县)预算资金 :47.6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6.63553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高新区2024年维修改造工程包括1条线路,共计2.641公里,大高线(大管K1+500-高家K4+141);锦州市高新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6延米钢护栏,松桃线(K0+370-K0+390)波型钢护栏。
标段(包)名称
高新区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安防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70012198854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项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高新区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安防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8-3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9-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安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标段(包)估算价
66.63553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02 17:00至2024-08-08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23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 /login)”。
开标时间
2024-08-23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应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 /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 投标文件。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锦州高新”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信誉最低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2.业绩最低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大修)、或中修、或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 明,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6.请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补遗澄清 文件,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 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9.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 理办法》(2013 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 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招标人
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交通服务中心
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416-3860797
邮箱
1580416978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人
季扬
电话
0416-3486888
邮箱
2191220272@qq.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季扬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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