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舟曲县头沟坝村千亩中藏药材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成交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S58青白石至忠和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ZQQW-2024-55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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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舟曲县曲瓦乡人民政府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杨博斐 | 联系电话 | 19994127731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9-18 09:50:41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9-20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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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舟曲县头沟坝村千亩中藏药材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001 | ZQQW-2024-55 | 工程-施工 | 2208700.0(元) |
公告内容
S58青白石至忠和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S58青白石至忠和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S58青白石至忠和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2.2项目编号:MSDLZB2023156;
2.3招标单位: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4项目概况:S58青白石至忠和公路起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马家沟村,终点位于忠和镇中铺子,路线全长约12.35公里。设计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项目总投资约31.03亿元。
2.5招标范围: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得批复文件。方案批复后按相关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水土保持监测年报等监测的过程性资料。
2.6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2.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8最高投标限价:12.68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 投标人需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能力(以书面承诺等证明材料为准)。
3.2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其他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交通运输类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名,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持完成过至少1项交通运输类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因本次招标采用网络竞价招标,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顺序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0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资质上传并根据项目特征自行报价;
4.2所有上传资质证明材料请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
4.3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12时00分;
4.4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17时00分。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限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4.5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结果公示
5.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5.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含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投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必须合法有效)提供纸质版一正一副并胶装成册,电子版一份(U盘)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5.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ygjy.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55号
联系人:白映强
电 话:18919934811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联系人:何玉琦
电 话:18693175820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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