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室设备采购(第二次)成交公告(SCYX竞(2021)012号)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7072021000050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海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益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博1321998177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5107072021000050
二、项目名称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室设备采购(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昱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四川尚高国际创意联邦电商产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195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数字档案数据存储服务器:生产厂商及品牌:H3C;规格型号:H3CUniServerR4900G3;数量:1台;2、高速扫描仪(A3+平板):生产厂商及品牌:佳能;规格型号:2090;数量:1套;3、智能恒湿净化一体机:生产厂商及品牌:松幸;规格型号:SXHS-10;数量:1台;4、数据盘:生产厂商及品牌:西数;规格型号:WDBBGB0120HBK;数量:2个;5、档案低温冷冻杀虫消毒设备:生产厂商及品牌:添翼科技;规格型号:DA-3;数量:1台;6、档案室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生产厂商及品牌:泰和安;规格型号:TX3470;数量:1套;7、档案卷盒(定制):数量:4000个;8、档案卷皮(定制):数量:4500个。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罗乐、吴红英、曾兰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联系人:谭剑斌 0816-2532053。联系地址:高新区石桥铺东路6号创意联邦1号楼。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金祥南路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海洋;联系电话:18381649027,2531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益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高新区虹阳街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13219981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洋
电话:18381649027,253150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
5107072021000050
二、项目名称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档案室设备采购(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昱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四川尚高国际创意联邦电商产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195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数字档案数据存储服务器:生产厂商及品牌:H3C;规格型号:H3CUniServerR4900G3;数量:1台;2、高速扫描仪(A3+平板):生产厂商及品牌:佳能;规格型号:2090;数量:1套;3、智能恒湿净化一体机:生产厂商及品牌:松幸;规格型号:SXHS-10;数量:1台;4、数据盘:生产厂商及品牌:西数;规格型号:WDBBGB0120HBK;数量:2个;5、档案低温冷冻杀虫消毒设备:生产厂商及品牌:添翼科技;规格型号:DA-3;数量:1台;6、档案室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生产厂商及品牌:泰和安;规格型号:TX3470;数量:1套;7、档案卷盒(定制):数量:4000个;8、档案卷皮(定制):数量:4500个。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罗乐、吴红英、曾兰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本项目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联系人:谭剑斌 0816-2532053。联系地址:高新区石桥铺东路6号创意联邦1号楼。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金祥南路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海洋;联系电话:18381649027,2531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益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高新区虹阳街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13219981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洋
电话:18381649027,253150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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