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九号楼(旧饭堂)、十号楼维护维修经费项目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4-017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点击查询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24-01-26 16:3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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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九号楼(旧饭堂)、十号楼维护维修经费项目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九号楼(旧饭堂)、十号楼维护维修经费项目(项目编号:JG2024-0178)于2024111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2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及表后备注、附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

五、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更新后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4126

 

附件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至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7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8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人声明

 

9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1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投标人声明

 

13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企业资信(30分)

类似业绩

9

投标人自201911日至今(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部分业绩情况:

130项(不含)以上的,得9分;

220-30(含)项的,得6分;

310-20(含)项的,得3分;

41-10(含)项的,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业绩获奖

6

以上业绩20191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过15项(不含)以上的,得6分;

2)获得过10-15(含)项的,得3分;

3)获得过5-10(含)项的,得1分;

4)获得过1-5(含)项的,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工程研发能力

9

投标人自20191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证书情况:

(1)20项(不含)以上的,得9分;

(2)15-20(含)项的,得6分;

(3)10-15(含)项的,得3分;

(4)5-10(含)项的,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财务指标

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指标情况:

1)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0%55%)区间的,得6分;

2)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55%60%)区间的,得3分;

3)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60%65%)区间的,得1分;

4)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65%70%)区间的,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70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70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的,得20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满足附件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6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6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6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7分;

5)深化设计工程师: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含:建筑学、建筑结构设计、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7分;

6)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6分;

7)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加6分;

8)建筑材料工程师:具有建筑材料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6分;

本项最高得70分。

 

 

100

 

备注:

1类似业绩

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的建安费(施工部分)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建安费(施工部分)金额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类似业绩获奖:

1)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显示的颁奖时间信息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获奖证书显示的奖项名称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获奖不予评审。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由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省级及市级质量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QC及技术应用类、机电类、幕墙类、设计类、钢结构类奖项。

2)只计算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的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类工程项目获奖,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工法奖项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房建类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类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4、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平均资产负债率=20202021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总和/计算年数,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均以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期末)数据为准,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仅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审计单位营业执照等关键信息页即可);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可只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数据计算的资产负债率作为近3年平均资产负债率。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

5、项目管理机构能力: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岗位(注册、资格)证扫描件。②须提供202312月在本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③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为本公司正式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下属子公司也不含其集团公司的人员。⑤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 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6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7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内容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项目管理团队

数量

基本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技术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质量负责人

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提供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网页截图

注:此人员非招标公告中的专职安全员

造价负责人

1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且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

深化设计工程师

1

建筑设计相关专业(含:建筑学、建筑结构设计、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装修专业工程师

1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1

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建筑材料专业工程师

1

具有建筑材料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附件:
  • 1.26修改-九号楼(旧饭堂)、十号楼维护维修经费项目-(JG2024-0178)补充公告-GZ.pdf
  • (1.26更新稿)九号楼(旧饭堂)、十号楼维护维修经费项目招标公告.docx
  • (1.26更新稿)九号楼(旧饭堂)、十号楼维护维修经费项目招标文件.docx
  • SL202401100016-20240126154125.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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