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总部第二住院楼17楼AP及交换机设备”项目采购公告(2024011)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拟对“总部第二住院楼17楼AP及交换机设备”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议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议价响应文件组成:(以下资料必须胶装成册,否则报名无效,一式3份): 1.封面: (1)项目名称 (2)公司名称 (3)日期 2.资格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是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前来投标则无需) (3)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清单: 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包括软硬件、六类双绞线、电源线、线槽、运输、安装、调试及施工辅材,保险、税收、售后等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费用),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额外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2万元,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4.1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方还应保证采购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方无关,中标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方应赔偿该损失。 4.2若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中标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采购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5、商务要求: 5.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5.2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原厂、正规的合格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假一赔十,院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3售后要求:本项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5.4结算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5.5违约责任:(1)采购方无故逾期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中标方支付违约金;采购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中标方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方应向中标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在明确违约责任后,采购方在接到书面通知起7日内支付违约金。(2)中标方无正当理由逾期5个工作日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中标方应按逾期每日合同总金额的1‰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采购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中抵扣,中标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中标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同时,中标方须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采购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中抵扣,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方在接到书面通知起7日内支付违约金。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密封于议价时现场提交。 三、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四、现场议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议价时间:2024年10 月 21 日 上午09:30 地点:漳州市医院高新总部院区行政科研楼3楼会议室3 联系方式:小郭 0596-2082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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