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已由《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3〕196号)文件以及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3〕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及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9.276千米,新建护岸60.61千米,拆建生产河1号桥,建设附属设施等。具体如下:
河道疏浚29.276千米,其中生产河(健康大道~中干河段) 23.67千米,支河老生产河1.916千米,葛港河(生产河~周山河段)3.69千米。生产河(健康大道~中干河)设计河底高程-1.0米,河底宽10~32米,边坡1:3.0;老生产河设计河底高程-1.0米, 河底宽10米,边坡1:3.0;葛港河GK0+000~GK3+190 段设计河底高程-0.5米,河底宽10~15米,边坡1:3.0;葛港河BK0+000~BK0+500 段设计河底高程1.0米,河底宽2~4米,边坡1:3.0。
2、对干河及支河口两岸河坡共60.61千米进行防护。
(1)插板桩护岸51.7千米。生产河 K13+995~K14+120、K17+095~K17+795、K21+455~K21+795段两侧共计2.052千米,插板桩护岸顶高程3.0米,预应力空心方桩尺寸为0.4米×0.4米,桩长8米,间距2米布置。生产河K1+353~K4+522、K5+554~K13+995 、K14+120~K17+095 、K17+795~K21+455 、K21+795~K23+670、老生产河 LK0+000~LK1+916、葛港河 GK0+000~GK0+603、GK1+295~GK3+146 段两侧共计49.648千米,插板桩护岸顶高程3.0米,钢筋砼预制方桩尺寸为0.35米×0.3米,桩长7.0米,间距2.0米布置。护岸后以不陡于1:2.0边坡接至现状岸坡。
(2)生态组合桩护岸4.02千米。生产河K0+000~K1+353、葛港河GK0+603~GK1+295段两侧生态组合桩护岸顶高程3.0米,桩长6米,间距1.5米,主受力桩截面尺寸为0.34米×0.32米。护岸后以不陡于1:2.0边坡接至现状岸坡。
(3)高分子聚合物仿木桩护岸3.02千米。生产河K4+522~ K5+554、葛港河BK0+055~BK0+500 段两侧高分子聚合物仿木桩护岸顶高程3.0米,桩长5米,截面宽度为0.72米,截面高度为0.22米,板厚为6毫米。护岸后根据现状地形设置平台,并以1:2~1:3接至现状岸坡。葛港河BK0+055~BK0+395段高程3.0米平台设置宽1米的人行步道。
3、 桥下河坡护砌1.87千米。采用0.1 米厚预制六角块护坡,护砌范围为高程1.6~3.0米,坡比1:2.5。
4、 原址拆建生产河1 号桥。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I级,总宽9米,桥梁总长43.04米。
5、 新建下河踏步、改造现状排水管等附属设施。
6、工程核定概算2258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9034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施工04~06标段。
施工04标段:工程范围为K10+385(前进河)~ K15+120(支沟河),河道长度4.735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浚4.735km,岸坡防护9.324km,沿线下河踏步、排水口改造等,具体如下:
(1)疏浚河道桩号K10+385(前进河)~K15+120(支沟河),河道疏浚标准断面为:河道底宽10.0~14.0m,设计底高程为-1.0m,设计边坡为1:3。
(2)河道两岸新建护岸(含支河口)长9.324km。
(3)恢复改造下河踏步、排口等必要附属设施。
施工05标段:工程范围为K15+120(支沟河)~ K20+460(胜利河),河道长度5.340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浚5.340km,岸坡防护11.05km,沿线下河踏步、排水口改造等,具体如下:
(1)疏浚河道桩K15+120(支沟河)~K20+460(胜利河),河道疏浚标准断面为:河道底宽10.0~18.0m,设计底高程为-1.0m,设计边坡为1:3。
(2)河道两岸新建护岸(含支河口)长11.05km。
(3)恢复改造下河踏步、排口等必要附属设施。
施工06标段:工程范围为生产河K20+460(胜利河)~K23+670(中干河),长度3.210km,老生产河LK0+000~ LK1+916,长度1.916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浚5.126km,岸坡防护10.406km,沿线下河踏步、排水口改造等,具体如下:
(1)疏浚河道桩K20+460(胜利河)~K23+670(中干河),老生产河LK0+000~LK1+916,河道疏浚标准断面为:河道底宽10.0~18.0m,设计底高程为-1.0m,设计边坡为1:3。
(2)河道两岸新建护岸(含支河口)长10.406km。
(3)恢复改造下河踏步、排口等必要附属设施。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施工05标,最高投标限价:叁仟贰佰叁拾玖万捌仟柒佰肆拾捌元叁角肆分 (¥32398748.34 )。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 30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4月 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1月31日具备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
施工05标:投标人自2019年2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与投标人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
施工05标:自2019年2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 11 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 26日10时 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2852759563。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主要施工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至少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从2023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施工05标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叁仟贰佰叁拾玖万捌仟柒佰肆拾捌元叁角肆分 (¥32398748.34 ),施工05标段投标保证金30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包括投标报价:70分;项目管理机构:4.5分;奖项:0.5分;施工组织设计2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2 (1)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业绩 | 自2019年2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可以与资格审查中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 | 2分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 0.5分 |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有一个得0.2分,最多得1分。 (2)以上人员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一个得0.25分,最多得1分。 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从2023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相应要求,否则不得分。 | 2分 | ||
2.2.2 (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暗标) | (1)施工技术方案(10分) ①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2分); ②本标段河道疏浚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2分); ③本标段护岸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2分); ④本标段配套设施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2分); ⑤本标段水土保持工程的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2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安全措施与综合协调、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0分) ①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2分); ②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2分) ③水上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2分); ④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2分)。 ⑤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2分)。 (3)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5分) ①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2分)。 ②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2分)。 ③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1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 | 25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字体使用宋体、小四,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行距使用1.5倍行距,页数不超过80页。 | ||||
2.2.2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7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70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70分基础上扣0.5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 70分 | |
2.2.2(4) | 奖项 | 近五年(自2019年2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颁发的奖项(水利类)的得0.5分。(提供获奖证书或发文) 奖项为:水利类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长质量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省级水利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省级水利工程建设文明工地。 | 0.5 | |
合计 | 100分 |
8.其他内容
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作无效业绩。
8.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8.3本次招标的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施工04标、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施工05标、泰州市生产河治理工程施工06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定标按施工05标、施工06标、施工04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某一个标段(比如施工05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施工06标、施工04标的详细评审,也不参加施工06标、施工04标报价得分排序,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施工06标、施工04标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8444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经济开发区文庄路1号久光大厦
邮编:2142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061986613
电子邮件:82379620@QQ.com 2024年3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