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泵房生活水箱(拼装式不锈钢水箱)
二、项目编号:W2023020
三、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12-67167481
电子邮箱:dliu@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12-67164915
电子邮箱:mhliu@suda.edu.cn
四、采购货物品名、数量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泵房生活水箱(拼装式不锈钢水箱) 一套
(一)项目概况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一期108泵房水箱于2005年购置,因使用时间较长,已无维修价值。为确保独墅湖校区一期生活供水正常,拟采用以旧换新方式对108泵房生活水箱进行更换。
(二)配置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规格尺寸/使用要求 |
1 | 拼装式不锈钢水箱 | 1个 | 长宽高(米):13×7×3 |
2 | 水箱镀锌槽钢 | 293米 | / |
3 | 水箱溢流管 | 18米 | DN300 |
4 | 水箱爬梯 | 2个 | 内外各一个 |
5 | 检修人孔 | 2个 | 配备铜锁 |
6 | 浮球阀 | 1个 | 0.02MPa 压力下可开启 |
7 | 水位计 | 1个 | / |
注:
1.响应单位应标明水箱所使用不锈钢的品牌(厂家)。
2.水箱镀锌槽钢及水箱溢流管用量仅供参考。
3.本项目还包括水箱水泥基础、进出水、溢流及排污接口、进水控制阀、管路阀门等。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配件使用及安装情况。
(三)主要技术参数
1. 拼装式不锈钢水箱
*1.1 水箱材质为食品级不锈钢,符合GB 4806.9-2016国家标准(须提供产品质量证书或合格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2 底板厚度≥4.0mm
1.3 下部侧板厚度≥4.0mm
1.4 中部侧板厚度≥3.0mm
1.5 上部侧板厚度≥3.0mm
1.6 顶板厚度≥2.5mm
1.7 拉筋板材厚度≥4.0mm
2. 水箱镀锌槽钢
2.1 规格不低于10号
(四)其他要求
1.服务团队
(1)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做好协调对接和现场管理工作。
(2)本项目应配备经验丰富的作业人员(焊工、管道工等)。
2.安装要求
(1)水箱安装位置: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一期108泵房。
(2)成交单位须拆除并回收旧水箱,并将旧溢水管道换新,新溢水管需排至室外污水井中。水箱安装后,成交单位应对现场进行恢复,并确保新水箱可与原泵房设备组合使用(泵房设备包括水泵,进水管,出水管等),否则,由成交单位负责赔偿。
(3)泵房包括生活供水管路、直供水管道等,管路较多,施工空间较小。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现场安装条件。
(4)成交单位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要求文明施工,施工人员的安全由成交单位负责。成交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5)成交单位须为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直至验收合格,以免受损。
3.验收要求
(1)水箱安装前,成交单位应确保水箱及附件的品牌、材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相符,出厂合格证齐全。经学校现场确认并签字核对后,方可进行安装。
(2)水箱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清洁消毒。在注满生活饮用水并放置24小时后,成交单位取水样送苏州工业园区疾病防治中心进行检测,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检测检验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如检验不合格,成交单位应重新进行清洁消毒并取样送检,直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4.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不少于3年(全部货物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须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质保期满后,减免上门服务费及人工费等维修费用。
(4)质保期内缺陷保修:如果项目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供应商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质保期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5.旧水箱拆除
(1)旧水箱尺寸为:13m×7m×3m,材质为不锈钢。水箱具体状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2)成交单位须拆除旧水箱和旧溢水管道等,并回收拆除后的旧设备。
6.现场踏勘
响应单位如需踏勘,请提前联系踏勘联系人(刘老师,15061191305),办理入校申请。响应单位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后果自行承担。
7.货期:签订合同后,接学校通知后20天内完成配送、焊接、安装、调试、检验、交付工作。
(四)报价及结算
1.本项目报价包括水箱费用、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辅材费用、安装调试费、拆除费(含旧水箱等)、旧供水系统恢复费、设备回收费(按旧设备实际价值抵扣新设备购置费用)、测试验收费和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应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安装条件后综合报价。
3.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学校支付合同款项的100%。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复印件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
1. 目录(磋商响应资料与页码对照表)
2. 磋商响应函
3. 响应基本情况一览表
4. 详细配置清单
5. 技术参数偏离表
6.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资质、公司业绩、公司荣誉等)
7. 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及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最新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有)
(6)产品性能证明材料(复印件)
8.项目安装调试方案
9.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和技术保障方案
10.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1.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12. 响应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
13. 服务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
14. 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特别说明
1.“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和密封,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七、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价格分(35分)
1. 评分基准价:满足本公告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为满分35分;
2. 其他响应单位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报价)×35分。
(二)产品技术参数(28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能直接反映产品参数及综合性能的样本彩页、产品说明书、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作为主要评判依据,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1)所提供产品不满足磋商公告标注“*”要求,或多项不满足磋商公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评审可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所提供产品不满足磋商文件“主要技术参数”中未标注“*”要求(偏离)、配置不详、缺漏项的,每处扣4分。
(三)项目安装调试方案(8分)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从拼装及安装方案的可行性、安装进度计划、组织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措施、供水系统调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具体的,得8分;较合理可行、较全面的,得6分;较一般的,得4分;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四)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10分)
1. 质保期(5分)
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和技术保障方案(5分)
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响应速度快、技术保障措施可行性强的得5分;较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五)企业综合实力(19分)
1. 响应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 服务团队(6分)
(1)具有焊工证书的人员,每配备一人得1分,最高得3分;
(2)具有管道工证书的人员,每配备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得1分。
(配备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响应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响应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需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4. 响应单位自2020年10月起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
注:①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②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③同一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
八、磋商文件价格:人民币3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2),售后不退。
九、供应商在报价前,须认真阅读本磋商公告,并在2023年11月6日12:00前将磋商确认函(格式见附件3)发送邮件至招标人处(dliu@suda.edu.cn)。
十、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邮寄(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3401466018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大东校区凌云楼1017室(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现场递交
1. 现场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9:00
2. 现场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门
十一、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
十二、磋商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
磋商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