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智能检斤系统改造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fz-20231124161945
项目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智能检斤系统改造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1-24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1-30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智能检斤系统改造项目
采 购 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智能检斤系统改造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fz-20231124161945
3.采购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
长城六矿新增地磅已安装完毕,按照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要求需完成新增地磅的数据接入,并对新增地磅进行改造,实现无人值守双向检斤计量。
本次建设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几项功能升级:地磅检斤管理、防作弊管理、视频抓拍管理、仪表数据监控管理。通过建设增加物联网及防作弊设施,配合原有设备及功能模块,实现磅房无人值守检斤计量,隔绝人员接触,提升系统的防作弊能力,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本次项目升级建成后,实现磅房无人值守功能,纳入整体运销系统管控,通过系统建设提升营销系统的自动化水平及集团整体发运效率,减少发运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响应人负责接入整体运销系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响应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与采购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财务要求:非新矿集团经营往来限制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响应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
5.所提供技术服务应先进、成熟、安全、可靠,并确保煤销发运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26日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无。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请通过山东能源投标管家进行报名,注册及投标管家下载、使用方式可在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查询。未通过CA注册的,无法上传响应文件,请办理CA注册。(具体注册方式可登陆中国矿用物资网、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查看)
①信息注册: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点击“纵横招标”进入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minegoods.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注册”完善会员注册信息,待平台审核后完成注册。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工作台”-“客户管理”-“我的申请”完善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②报名及文件获取: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
③ 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④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中心”、“操作手册/教学视频”栏目。
⑤关于“如何完善会员信息”及“注册后无法登录”等问题,在山东能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首页右侧有清晰的解释,请查看。
2.登陆山东能源投标管家报名后自行下载使用采购文件。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8: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3.响应文件提交的方式:山东能源交易平台提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的地点:
3.响应文件开启的方式: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
联系人:庄英朝 15949409785
邮箱:hsbxuxiaolong@163.com
2.项目技术联系人:路兴银 15206968467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
1.法人资格:响应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3.非失信被执行人、非新矿集团经营往来限制企业。
4.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质量、进度目标及采购限价
1.质量目标:完成新增地磅配套系统的安装及调试,满足厂区要求,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进度目标:采购人提供相关维修资料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
3.采购限价:38万元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
综合评审法
(1)初步评审。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对响应人进行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进行详细评审。
2.合同类型
合同选用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章
智能检斤系统升级改造服务合同
被服务方: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服 务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被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服 务 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智能发运系统 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城六矿关于智能检斤系统安装升级改造项目
2. 项目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长城六矿
3. 服务性质: 系统升级改造
4. 服务范围: 矿井煤销智能检斤系统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乙方现场服务时进入设备所在机房的权限;远程技术支持时需要提供远程接入方式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2.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3. 享有乙方按本合同项目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提供的系统服务,并对乙方进行监督和考核。
4.甲方指定为路兴银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技术沟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工期要求,完成甲方系统正常上线。
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3. 乙方指定为 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服务技术沟通。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 6% )。
2. 付款方式: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3.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到货验收后,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额60%,系统上线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30%,质保金10%,自合同上线验收之日起,质保1年。
4.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任何一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
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项目完成后,甲方现场验收 ;
第七条 技术成果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1.双方约定,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归属为: 甲方 。
2.甲方利用乙方技术服务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不涉及甲方技术秘密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4. 收益的分成办法: / 。
第八条 设备归属
利用本项目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知识产权保护
1. 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包含创意、设计、图形、文字等)和经甲方同意乙方审核修改后的资料信息以及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宣传作品,其著作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本合同项目需要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2. 甲乙双方均负有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等的权利之瑕疵担保义务。甲方为广告宣传所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书、图片等如果涉及任何第三方之权利,甲方应向乙方做出准确的书面说明;乙方保证所采用的商业素材、工作成果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用语、音乐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合法取得,并保证有权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制作,不出现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肖像权和著作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
第十条 禁止转让
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 技术风险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技术服务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2.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 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项目服务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双方约定: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乙方对其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保障责任,因从事合同约定义务引起乙方维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 30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联系的变更
合同双方联系人信息及其他签署页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该合同全部义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4.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以书面发出解除通知,该通知自送达另一方时生效。
5.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项目延期,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工期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2. 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 30 个工作日的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 合同金额的1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金额的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4. 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当向乙方按 逾期款项金额的每日 1 ‰ 承担违约金。
第十七条 术语解释
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 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
第十八条 合同组成部分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
3.技术评价报告: /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副本 四 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二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补充条款
/ ;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一、采购范围
1.地磅检斤管理
地磅检斤管理模块主要实现车辆的自动计量、计算管理(地磅检斤与防作弊等设备有效集成,对检斤过程中的车辆进行监控管理,保证检斤过程严密准确,杜绝各种作弊行为)。当司机按确定后,系统自动保存车辆检斤数据完成检斤操作,有效提高过磅效率,检斤数据通过接口实时传输至营销系统,由营销系统进行保存等功能判断。
2.防作弊管理
防作弊模块主要是在地磅两端安装红外对射,防止车辆在检斤过程中不完全上磅、轧磅,造成车辆检斤数据不准确,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当车辆上磅检斤时,安装在地磅两端的红外对射会自动检测车辆是否完全上磅,如果车辆未完全上磅,系统将禁止保存该车辆检斤数据并进行报警,红外对射只有检测到车辆完全上磅后,才会允许对检斤数据进行保存。
3.视频抓拍管理
视频抓拍模块主要是将现有视频图像无缝嵌入到检斤页面中,当检斤数据保存成功时,系统会自动抓拍车辆图片,并与检斤记录关联,便于工作人员对车辆检斤记录的查询。
4.仪表数据动态监控模块
仪表动态监控模块主要是对车辆上磅仪表数据变动的过程,绘制车辆重量实时波动曲线图,对撬磅等作弊行为导致的重量波动进行实时监控,同时也防止出现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过磅数据异常。
二、技术要求
(一)现有系统升级应满足山东能源集团ERP项目需求,并满足新矿集团运销执行管理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范围完成系统建设目标,并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可用性、扩展性、稳定性。
(二)无人值守检斤模块建设应与现有营销系统无缝对接,新增模块须在现有功能上开发,同时不得影响系统原有功能应用,由营销系统统一向ERP及其他系统传输数据。
(三)系统升级增加新增无人值守检斤模块,实现地磅无人值守的同时兼容原有设备。
(四)考虑营销系统整体稳定性及扩展性,本次系统所涉及的设备型号应与单位现用产品一致,便于统一维护。
(五)本次系统建设,应确保在能源集团范围内系统版本的一致性,且不能影响煤炭运销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本次系统建设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其他要求:无
三、工期
60天。
四、质保期
1年。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单
响应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人信息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响应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报名和谈判采购活动工作。代理人在谈判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正反面)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四、资质、营业执照
五、同类型业绩原件扫描
六、经营、财务、资金情况说明
七、服务方案
fz-20231124161945
项目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智能检斤系统改造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单位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1-24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1-30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智能检斤系统改造项目
采 购 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智能检斤系统改造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fz-20231124161945
3.采购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
长城六矿新增地磅已安装完毕,按照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要求需完成新增地磅的数据接入,并对新增地磅进行改造,实现无人值守双向检斤计量。
本次建设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几项功能升级:地磅检斤管理、防作弊管理、视频抓拍管理、仪表数据监控管理。通过建设增加物联网及防作弊设施,配合原有设备及功能模块,实现磅房无人值守检斤计量,隔绝人员接触,提升系统的防作弊能力,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本次项目升级建成后,实现磅房无人值守功能,纳入整体运销系统管控,通过系统建设提升营销系统的自动化水平及集团整体发运效率,减少发运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响应人负责接入整体运销系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资格:响应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与采购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财务要求:非新矿集团经营往来限制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响应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
5.所提供技术服务应先进、成熟、安全、可靠,并确保煤销发运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4日-11月26日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无。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请通过山东能源投标管家进行报名,注册及投标管家下载、使用方式可在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查询。未通过CA注册的,无法上传响应文件,请办理CA注册。(具体注册方式可登陆中国矿用物资网、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查看)
①信息注册: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点击“纵横招标”进入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minegoods.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注册”完善会员注册信息,待平台审核后完成注册。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工作台”-“客户管理”-“我的申请”完善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②报名及文件获取: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
③ 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④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中心”、“操作手册/教学视频”栏目。
⑤关于“如何完善会员信息”及“注册后无法登录”等问题,在山东能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首页右侧有清晰的解释,请查看。
2.登陆山东能源投标管家报名后自行下载使用采购文件。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8: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3.响应文件提交的方式:山东能源交易平台提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的地点:
3.响应文件开启的方式: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购事项联系人:
联系人:庄英朝 15949409785
邮箱:hsbxuxiaolong@163.com
2.项目技术联系人:路兴银 15206968467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
1.法人资格:响应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3.非失信被执行人、非新矿集团经营往来限制企业。
4.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质量、进度目标及采购限价
1.质量目标:完成新增地磅配套系统的安装及调试,满足厂区要求,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进度目标:采购人提供相关维修资料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
3.采购限价:38万元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
综合评审法
(1)初步评审。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对响应人进行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进行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计算 | | 有效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响应报价得分 | 50分 | 有效响应人的价格与基准价相等得35分;有效响应人的价格每低于基准价1%,在3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至50分;有效响应人的价格每高于基准价1%,在35分的基础上减1分,最多减至20分。 (不足1%的按线性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
技术方案部分得分 | 30分 | 1.方案实施(15分) |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一般得1-5分;良好得6-10分;优得11-15分。 | ||
2.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15 分) | ||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打分。一般得1-5分;良好得6-10分;优得11-15分。 | ||
企业综合实力得分 | 10分 | 根据响应人综合规模、财务状况、业绩、信誉等综合评价。一般得1-3分;良得4-6分;优得7-10分。 |
业绩得分 | 10分 | 提供2020年1月以来的同类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10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
2.合同类型
合同选用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章
智能检斤系统升级改造服务合同
被服务方: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服 务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被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服 务 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智能发运系统 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城六矿关于智能检斤系统安装升级改造项目
2. 项目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长城六矿
3. 服务性质: 系统升级改造
4. 服务范围: 矿井煤销智能检斤系统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乙方现场服务时进入设备所在机房的权限;远程技术支持时需要提供远程接入方式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2.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3. 享有乙方按本合同项目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提供的系统服务,并对乙方进行监督和考核。
4.甲方指定为路兴银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技术沟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工期要求,完成甲方系统正常上线。
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3. 乙方指定为 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服务技术沟通。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大写: )。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 6% )。
2. 付款方式: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3.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到货验收后,开具全额发票,支付合同额60%,系统上线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30%,质保金10%,自合同上线验收之日起,质保1年。
4.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任何一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
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项目完成后,甲方现场验收 ;
第七条 技术成果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1.双方约定,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归属为: 甲方 。
2.甲方利用乙方技术服务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不涉及甲方技术秘密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4. 收益的分成办法: / 。
第八条 设备归属
利用本项目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知识产权保护
1. 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包含创意、设计、图形、文字等)和经甲方同意乙方审核修改后的资料信息以及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宣传作品,其著作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本合同项目需要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2. 甲乙双方均负有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等的权利之瑕疵担保义务。甲方为广告宣传所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书、图片等如果涉及任何第三方之权利,甲方应向乙方做出准确的书面说明;乙方保证所采用的商业素材、工作成果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用语、音乐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合法取得,并保证有权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制作,不出现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肖像权和著作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
第十条 禁止转让
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 技术风险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技术服务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2.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 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项目服务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双方约定: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乙方对其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保障责任,因从事合同约定义务引起乙方维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扩大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不可抗力持续 30 日以上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联系的变更
合同双方联系人信息及其他签署页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对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信息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一方送达信息发生变更未按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未履行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 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解除: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向第三人转让该合同全部义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4.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以书面发出解除通知,该通知自送达另一方时生效。
5.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影响此前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已经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 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项目延期,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工期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2. 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在 30 个工作日的催告期满后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违约方收到守约方的解约通知之日解除),本合同因此解除时,违约方须按 合同金额的1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金额的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4. 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当向乙方按 逾期款项金额的每日 1 ‰ 承担违约金。
第十七条 术语解释
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 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
第十八条 合同组成部分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
3.技术评价报告: /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2) 种方式执行。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副本 四 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二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补充条款
/ ;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
甲方(签章) | | 乙方(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 地 址 | |
开户单位 | | 开户单位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 帐 号 |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号 | |
日期 | | 日期 | |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一、采购范围
1.地磅检斤管理
地磅检斤管理模块主要实现车辆的自动计量、计算管理(地磅检斤与防作弊等设备有效集成,对检斤过程中的车辆进行监控管理,保证检斤过程严密准确,杜绝各种作弊行为)。当司机按确定后,系统自动保存车辆检斤数据完成检斤操作,有效提高过磅效率,检斤数据通过接口实时传输至营销系统,由营销系统进行保存等功能判断。
2.防作弊管理
防作弊模块主要是在地磅两端安装红外对射,防止车辆在检斤过程中不完全上磅、轧磅,造成车辆检斤数据不准确,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当车辆上磅检斤时,安装在地磅两端的红外对射会自动检测车辆是否完全上磅,如果车辆未完全上磅,系统将禁止保存该车辆检斤数据并进行报警,红外对射只有检测到车辆完全上磅后,才会允许对检斤数据进行保存。
3.视频抓拍管理
视频抓拍模块主要是将现有视频图像无缝嵌入到检斤页面中,当检斤数据保存成功时,系统会自动抓拍车辆图片,并与检斤记录关联,便于工作人员对车辆检斤记录的查询。
4.仪表数据动态监控模块
仪表动态监控模块主要是对车辆上磅仪表数据变动的过程,绘制车辆重量实时波动曲线图,对撬磅等作弊行为导致的重量波动进行实时监控,同时也防止出现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过磅数据异常。
二、技术要求
(一)现有系统升级应满足山东能源集团ERP项目需求,并满足新矿集团运销执行管理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范围完成系统建设目标,并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可用性、扩展性、稳定性。
(二)无人值守检斤模块建设应与现有营销系统无缝对接,新增模块须在现有功能上开发,同时不得影响系统原有功能应用,由营销系统统一向ERP及其他系统传输数据。
(三)系统升级增加新增无人值守检斤模块,实现地磅无人值守的同时兼容原有设备。
(四)考虑营销系统整体稳定性及扩展性,本次系统所涉及的设备型号应与单位现用产品一致,便于统一维护。
(五)本次系统建设,应确保在能源集团范围内系统版本的一致性,且不能影响煤炭运销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本次系统建设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其他要求:无
三、工期
60天。
四、质保期
1年。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单
响应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报价 | 报价:(小写) (大写) 以上报价均为含税报价,增值税率为6%。 |
工期 | |
质保 | |
与谈判文件是否有偏离 | |
对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 | |
响应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人信息登记表
响应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员工总数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网址 | | 传真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电话 | |
响应人须知要求响应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
近三年营业额 | | |||
从业人员 | | |||
响应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优质客户情况 | | |||
备注 | |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响应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报名和谈判采购活动工作。代理人在谈判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正反面)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此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部门:职务: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四、资质、营业执照
五、同类型业绩原件扫描
六、经营、财务、资金情况说明
七、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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