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批【202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东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16处,总处理量480t/d(其中5t/d污水处理站2座,10t/d污水处理站5座,15t/d污水处理站1座,20t/d污水处理站3座,30t/d污水处理站1座,40t/d污水处理站2座,50t/d污水处理站1座,70t/d 污水处理站1座),隔油池745个,管道破路及路面修复5800㎡,管网检查井558个,跌水井12个,污水收集DN300主管9356米,φ160污水收集支管2656米,φ160污水入户管19960米,生态塘 5049㎡。项目区每个居民集中片区设置2~3个垃圾亭,每个垃圾亭配套4个分类垃圾桶。总建设垃圾亭426个,垃圾清运车13台。项目总投资为2444.69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01.2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名称: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衡东县13个乡镇23个行政村,重点村大浦镇堰桥村、长丰村、三才村、新石桥村,洣水镇仙楠村,吴集镇龙奉村6个村。其他村分别是洣水镇大山村、大塘村,新塘镇欧阳海村,高湖镇新旺村、乌塘村,石湾镇荷塘村,甘溪镇金觉峰村,石滩乡新白村,石滩乡进宝村、石金村,白莲镇谭家桥村、莲花社区,荣桓镇锡岩村,杨桥镇温泉村,三樟镇塔冲村,大浦镇托源村,蓬源镇潭江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16处,总处理量480t/d(其中5t/d污水处理站2座,10t/d污水处理站5座,15t/d污水处理站1座,20t/d污水处理站3座,30t/d污水处理站1座,40t/d污水处理站2座,50t/d污水处理站1座,70t/d 污水处理站1座),隔油池745个,管道破路及路面修复5800㎡,管网检查井558个,跌水井12个,污水收集DN300主管9356米,φ160污水收集支管2656米,φ160污水入户管19960米,生态塘 5049㎡。项目区每个居民集中片区设置2~3个垃圾亭,每个垃圾亭配套4个分类垃圾桶。总建设垃圾亭426个,垃圾清运车13台。
1.3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合同约定中标人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工程全面负责。
1.4.1 设计部分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 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
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
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 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
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4.2 施工部分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1.5 质量标准: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 年第 279 号) 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4 月 23 日修正版);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保工程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2.5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 2 家,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7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2.8 其他要求:
2.8.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本企业在职 人 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2023年6月-2023年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除外) 在投标阶段不作资格性要求,但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提供相应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保证配备人员无在建工程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8.2.受到湖南省内农业、建设或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8日10:00止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0:00时。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 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0734-8180453。
9.其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衡东县洣水镇衡岳北路489号
联 系 人:廖女士
电 话:139734358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项目负责人:钟兵
电 话:0734-8191058
项目其他人员:贺琼
电 话:18607341307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原立项.pdf
第二册衡东人居初步设计图集.pdf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的批复.pdf
评审意见.pdf
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研报告.pdf
衡东污水站初设图.pdf
关于变更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事项的批复.pdf
关于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pdf
附件.pdf
第一册初步设计说明.pdf
第三册衡东人居概算书定稿.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