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招标
兴城市曹庄镇大甸子村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及兴城市曹庄镇上坡子村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63.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481-00002
预算金额263.4万元
招标公司兴城市曹庄镇本级
招标联系人-0429-569115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楷基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琼0429-5134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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