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宿县教育培训中心学生高低床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FCG(XJ)-2022-09-1号
项目名称:温宿县教育培训中心学生高低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32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温宿县教育培训中心学生高低床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高低床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上传以下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PDF),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原件;(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宿县教育培训中心
地 址:温宿县柯柯牙镇温宿县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
联系方式:0997-4509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温宿县复兴大道670号
联系方式:0997-4028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小勇
电 话:0997-4028097
附件下载: 温宿县教育培训中心学生高低床采购.doc 温宿县教育培训中心学生高低床采购.doc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温宿县教育培训中心学生高低床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编号:WS-ZFCG(XJ)-2022-09-1号 |
2 | 采购代理机构: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招标内容:高低床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最高限价:320000.00元 |
4 |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之内供货地点:温宿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原件;(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符合询价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他要求:无 |
6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 |
8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11:00时(北京时间) |
9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
10 | 开标日期:2022年09月16日11: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
11 | 响应文件的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评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询价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产生的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标壹份(U盘)。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 |
12 | 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
1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 3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
14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1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
16 | 中标公示及中标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温宿县人民政府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
17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 |
18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19 | 场地使用费:本项目不做要求 |
20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
21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网页截图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核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黑名单的将拒绝其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2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为10%(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 |
24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 |
25 |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提前准好上述审查资料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提供书面说明的有效时间为30分钟,逾期提供或者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7 |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2、对询价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领取询价文件,若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3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温宿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97-4028097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是 | 否 |
资格检查 | 采购政策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
资格检查 | 营业执照 | 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格检查 | 法人和授权代表资格 |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资格检查 | 财务要求 | (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
资格检查 | 完税证明 | 近六个月(连续)的完税证明 | ||
资格检查 | 社保证明 | 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 ||
资格检查 | 信用查询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查询结果 | ||
资格检查 | 其他情形 | 投标人不满足本询价文件关于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 ||
符合性检查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一致 |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符合询价文件签署要求 |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编制 | 符合询价文件中编制要求 |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报价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
符合性检查 | 技术参数 | 所投产品是否符合采购需求 | ||
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标。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学生高低床(床架+床板) | 400 | 套 |
床板 | 200 | 张 |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报价单位 | 元 |
供货期 | 日历天 |
投标有效期 | 天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
1 | |||||
2 | |||||
3 | |||||
4 | |||||
.. | |||||
总 计: | ¥: |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备 注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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