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广播电视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 E4500002802003696)项目澄清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369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韦聪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桂娟0775-48999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广播电视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 E4500002802003696)项目澄清公告(一)

递交时间:2023-07-24 15:2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广西水利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广播电视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 E4500002802003696)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桂平市建设征地移民涉及广播电视设施复(改)建(浔江北岸、南岸区)工程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3696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4日

更正日期:2023年7月24日

    二、更正内容: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为“(2)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通信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正为:“(2)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通信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凡涉及到此内容相应更正。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人员要求中原为:“5)施工负责人:持有贰 级 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 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更正为:5)施工负责人:持有贰 级 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 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通信管理局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涉及到此内容相应更正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人员要求中原为:“7)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更正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通信管理局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涉及到此内容相应更正。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4)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只有偏差计算,无扣分权重评标基准,现增加内容: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15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四)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格式中173-181页价格清单表格根据项目需要修改,详见澄清后文件格式。

(五)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格式中第182页“承包人建议书”更正为与评标办法的承包建议书评分标准内容一致,详见澄清后文件格式。

(六)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格式中第183-184页“承包人实施计划”更正为与评标办法的包人实施计划评分标准内容一致,详见澄清后文件格式。

(七)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格式中第167页价格指数权重表及166页投标函附录序号9价格调整的差额,因本项目不涉及且文件格式系统上自动形成无法修改,现澄清说明不涉及此项内容无须填写。

(八)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格式中第166页(二)投标函附录中人员要求的约定内容中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填写,因该项目无要求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现澄清说明不涉及无需填写。

(九)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金,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格式及专用合同条款涉及约定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金条款均不作为约定条款,无需要填写。

(十)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第114页合同专用条款1.1.4.5条约定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现均澄清更正为:“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涉及此项内容相应更正。

(十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要求需附材料前后不一致,现均统一澄清更正为:需附以下材料:①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已完成或承接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备注:类似工程指通信迁改类】。涉及到此内容相应更正。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二、网上查询: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地址:桂平市西山镇人民西路158号

邮编:537200

联系人:韦聪

电话:0775-3385339

传真:0775-338533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1297号三楼

邮编:537100

联系人:谭桂娟

电话:0775-4899978

传真:0775-4899978

E-mailxingui5188@163.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0771-218509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鑫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姜友敏 (签字)

 

                                                         ???????????????????????????????????????????????????????? 2023724

 

 

递交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