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教发函[2021]146号
预算金额166996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大学
招标联系人赵婷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雪025-580668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仙林大学城)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物质科学楼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294457

发布时间:2024-03-05 20: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编号: AXL240001-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物质科学楼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21]14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66996.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66996.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物质科学楼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7511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0505㎡,主要功能为物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教育研究院、数学系、高新能计算中心的实验实习用房、院系教师办公用房和科研用房;地下建筑面积34614㎡,主要为科研用房、设备用房、以及按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为机动车库),其中人防工程面积为21000㎡。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28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47152.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包括效果图、鸟瞰图、绿建设计(含配合标识评审)等]、初步设计(含概算)、单体工程各专业及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包括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钢结构、抗震支架等]、给排水设计(含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电气设计、通风空调设计、消防设计(含消防水池等构筑物的配套工程)、节能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实验室工艺设计(包括超净间、降噪减震、电磁屏蔽、独立接地、废液废气排放等)、远程互动会议系统、幕墙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含道路、管线综合、各专业管线、景观绿化、路灯、海绵城市设计等)、地下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及人防配套附属建筑设计等全部内容}、等项目全过程设计工作,以及前期咨询服务(含投资报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配合工程施工验收后续服务(含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项目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勘察范围: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27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企业自2019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方案设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2276.547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0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9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方案设计),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宿舍、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方案设计),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单位承接的,否则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标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根据招标人意图总结并得出设计理念;充分阐述设计愿景和设计策略,场地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交通流线组织和竖向设计合理可行,并对日照影响和风环境进行模拟分析。(不超过2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等级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2)建筑平面及空间设计:功能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清晰、便于管理,各类实验室布局合理且响应任务书要求,科研实验空间人性化并考虑交往需求。(不超过2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等级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3)建筑造型及景观设计: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设计符合科研实验建筑类型的功能要求,景观设计体现校园建筑特征。(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绿色建筑设计:响应节能减排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能耗控制措施,采用被动式和主动式的节能技术,适应地域气候的绿色建筑设计策略。(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5)实验室工艺设计:基于任务书提出的实验需求,就各类实验室提出有针对性建议,特殊实验工艺流程设计合理,符合相关工艺设计规范的要求,特殊实验室有效成果展示。(不超过1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以及各专业的设计说明是否完备,按投标方案编制的投资估算是否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是否齐全。(不超过2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 4.5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标准(满分20分)
1)项目认知: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环境、场地现状、设计任务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不超过1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在规划布局层面和单体设计层面的重点、难点的把握是否准确,采取的对策是否合理有针对性。(不超过2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7分;良:6.5分;中:6分;差: 5.5分;无:0分)
3)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阐述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4)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阐述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
(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5)服务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人员驻场、严格履行合同以及各阶段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完全可以实施。(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设计大师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6智能化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7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8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0.5分。园林景观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9造价专业人员 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0勘察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1 BIM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高级建模师证(证书以“中国图学学会”颁发为准)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4.12城乡规划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3项目组成员具备大师: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个省级以上设计大师(包含省级设计大师、国家级设计大师)的得2.5分,满分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企业奖项:企业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省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5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市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25分。满分2分(此项限评2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奖项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6)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7)本项目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组成员属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3月5日16时13分到 2024年3月12日16时1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8.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项目联合体不超过2家。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大学 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赵婷 联  系  人:曹雪
        电       话:025-89688959 电       话:025-58066836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83ec898a-e397-47eb-89b1-721bace83d7d&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XJkE33W5MB9F3HfCIzRzr6alZmT4uLNZNZaff*7nVCLakPhwbcG7TS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589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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