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防洪提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新区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防洪提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后(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QZC2023-081
1.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防洪提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80万元(注:以最终成果造价为准)。
1.4、最高限价:折扣费率45%(计费依据为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吉建协【2022】12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适用文件序号5: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中清单计价法)。
1.5、采购需求:依据项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服务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配合审核结束止。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9、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相关专业造价咨询业绩;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其相关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成立独立项目组,且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场所办公。本项目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水利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组其他编审成员不少于3人,须具备水利或土建类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水利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全体成员须人证相符,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全国或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以全国或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10)承担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四化闸至一间堡)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及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4.1、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U盘)并自行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3)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5)办理联系方式:0431-88610059(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刘天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5562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峣
地 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联系方式:0431-88610059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峣
电 话:0431-88610059
7.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5709
7.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平台:政采数金平台
联系电话:0431-81888992/81888798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