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ZDL2023002239(招标文件编号:SZDL2023002239)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长源一街85号长源御景峯大厦1座3401

中标(成交)金额:144.859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深圳市都乐门餐饮实业有限公司      干警食堂餐饮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本项目合同履行结束后,如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履约评价为优秀(干警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双方可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友宝(组长)、王建辉、王尚武、詹德发、罗志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深财购[2018]27号文及招标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5887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十三层A。质疑咨询电话: 0755-82949789

公告期限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 (八)“招标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因此,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深盐路2088路行政文化中心东侧        

联系方式:罗志才0755-25225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联系方式:黄晓慎(0755)8294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慎

电 话:  (0755)8294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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