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乙方:杭州南开日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D[GK]2018024的水产品药残快速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 水产品药残快速检测试剂盒 | 600 | 套 | 国内 | 715 | 429000 | SMARK!T | D203S-C | ||||||
合计: | 429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玖仟元整元(¥42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 天内交货,详见招标要求;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3好楼省监测中心;
4.3交付条件: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采购人将随机抽取不少于2%比例的产品进行验证测试,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退回同批次产品重新供货,直至符合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水产品快速检测试剂盒600套,其中包括,1、氯霉素残留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盒600盒,规格为10份/盒;2、孔雀石绿胶体金检测试剂盒600盒,规格10份/盒;呋喃唑酮代谢物胶体金检测试剂盒600盒,10份/盒;呋喃西林代谢物胶体金检测试剂盒600盒,10份/盒。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6.2验收程序和方法 1)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2)出厂检验: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中标人所提供货物保质期应不少于一年,采购方收到货物时实际剩余有效期应不少于10个月。 3)中标人自检: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验收: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采购人将随机抽取不少于2%比例的产品进行验证测试,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退回同批次产品重新供货,直至符合要求。 5)中标人在采购人完成最终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邀请。具体如下:无。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本项目试剂供货完毕并提交全部报告材料,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至验收合格,货款结清。。
10、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将承担甲方的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 乙方: | 杭州南开日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冶山路26号 | 住所: |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95号6幢4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少恩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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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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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005991061 |
联系方法: | 1860653506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长河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9-045501040004487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