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交都市动态评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3-210100-03037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公交都市动态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公交都市动态评估 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中标(成交)金额: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公交都市动态评估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公交都市动态评估》投标响应文件(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总结沈阳市通过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国家公交都市验收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围绕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慢行交通等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绿色出行比例、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等调查;基于组织领导保障、支持保障政策、量化指标评价、工作经验和亮点总结、工作计划和展望梳理等开展《沈阳市公交都市建设动态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指导公交都市建设更深层次推进,顺利通过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动态评估城市复评。 服务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09号)要求,总结沈阳市公共交通自2020年通过验收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评估公交都市动态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开展公交都市居民出行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编制公交都市年度报告和《沈阳市公交都市建设动态评估自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以指导沈阳市公交都市建设更深层次推进,顺利通过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动态评估城市复评。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四个月内,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编制单位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联系,收集有关的资料和数据,依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开展相关材料编制工作。编制单位在编制研究过程中应对有关重要的研究结论、专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并分阶段向委托单位汇报。 2.申报验收材料的编制要基于沈阳市公共交通发展实际,按照公交都市动态评估要求梳理沈阳市公交都市建设现状。工作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合同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的相关标准,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公交都市建设动态评估验收工作的相关要求。 3.工作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采用A4 幅面竖开本装订,共提交5 套;电子文档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 4.编制单位应随时掌握交通运输部对公交都市动态评估的最新动态和要求,并指导沈阳公交都市建设动态评估工作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明先、许秀丽、刘国兴、廖小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公交都市动态评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20% ,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7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23920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25号 联系方式:024-316959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迪 电 话:024-31695917-85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沈阳市公交都市动态评估0426.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