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
十四化建浙江分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中控及通讯系统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四化建浙江分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中控及通讯系统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AAGXCGFA220825001)。招标人为浙江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AAGXCGFA220825001/01
标段(包)名称:十四化建浙江分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中控及通讯系统专业分包【重新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中控及通讯系统专业分包工程
2.2 计划工期: 360天
2.3建设地点:江西湖口lng项目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合格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由企业法人授权投标人代表公司全权办理该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相关工作。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