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三环氧无缝钢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缝钢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1招标控制价:50万元
2.2招标内容:采购三环氧无缝钢管,总金额50万元。中标人提供服务满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2.3招标范围:采购三环氧无缝钢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
2.4服务期限:供货期满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2.5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2 钢管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且在有效期内。以上证书投标人须将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后编入技术标中。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至2024年9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5.3.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3.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3.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5时整。
5.3.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1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和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标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曙区石碶街道万利路277号
联系人:明经理
电话:0574-8815099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 系 人:胡孙杰、徐情情、俞跃毅、叶雪琼
电 话:0574-87321998
电子邮箱:418514476@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