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面向终端目标客户的多渠道协同触达信息咨询服务(第二批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234323010020)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本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面向终端目标客户的多渠道协同触达信息咨询服务(第二批次)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招标范围为面向终端目标客户的多渠道协同触达信息咨询服务;本次无资格预审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业绩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类似服务业绩情况表。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人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 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7.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各地方税务局网站的查询证明截图。
8.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经办人员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3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送达递交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
地点: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室。
七、其他
1.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账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2. 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可采用网上报名和邮寄投标方式,具体方法为用对公账户电子汇款方式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以邮件正文编辑文字方式发送报名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以及经办人员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名信息,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需纸质版文件的请加付手续费(含邮寄费)人民币50元;采用邮寄方式投标的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时须在邮件外包封显著位置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逾期送达将不予接受。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万卉路3号新城市中心B1座12-17层
联系人:闫乃鹏
电话:022-84379799转2767
电子邮件:yannaipeng@catarc.ac.cn
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人:刘英、严硕、王世新
电话:022-23556623
电子邮件:titc01@163.com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