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都专员办林草湿及自然保护地问题查处整改“回头看”监督意见中重点项目调查服务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中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都专员办林草湿及自然保护地问题查处整改“回头看”监督意见中重点项目调查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82024120910814795)
发布时间:2024-12-09 17:47
浏览次数: 218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林业局(采购人)委托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都专员办林草湿及自然保护地问题查处整改“回头看”监督意见中重点项目调查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260000 元)
包1
包合计:26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一)对采购人提供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都专员办林草湿及自然保护地问题查处整改“回头看”中涉及的26个重点项目进行外业核实,查明土地类型、面积等数据。 (二)对外业核实情况进行质量检查,保证项目核查质量。 (三)对每个项目的核查情况进行图斑整理、制作图件,并建立图斑数据库。 (四)编制图斑说明,说明图斑是否违法,写明项目名称、违法面积、违法主体、违法时间等信息。 (五)完善项目名称,涉嫌违法使用(毁坏)林地的面积、种类,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地、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面积等信息,并形成电子台帐。 (六)编写监测评价报告。 展开
| ¥260000 | 1(项) | ¥26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竞采报价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2-12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12 14:3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完整响应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二)报价要求:
响应报价为含税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业核查费、成果编制技术服务费、成果装订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
项目执行完毕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的100%。
项目执行完毕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的100%。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5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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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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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林业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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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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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
网上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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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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