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公安局2023-2025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服务内容
大石桥市公安局(121台)车辆保险服务(包含交强险、商业险)供应商进行采购。
性质
保项
保额
交强险
按国家相关规定投保
车船税
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商业险
机动车损失保险
按车辆实际价值进行投保
第三者责任保险
200万
车上人员责任险
1万/座
二、报价要求
1.在国家最新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最优惠自主定价系数。
2.本项目按照自主定价系数报价,投标人按照2020年9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实施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规定范围之内的车辆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简称自主定价系数)作为投标报价。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0.5-1.5】
三、车辆修理
1.肇事车辆维修由采购人指定地点(大石桥市政府选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单位)维修。
2.车辆发生事故,对于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损失全权交由保险公司处理,采购人不负责垫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