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西成招007精制氯化镁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娟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永驰0812-33818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2023西成招007精制氯化镁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西成招007精制氯化镁二次公开招标(PGYCGSHGZHD23062755665)招标人为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西成招007精制氯化镁二次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标的物相同的业绩证明(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各一份),无业绩证明的需提供一年内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企业应成立一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2.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加投标。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承诺)。
3.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3.允许生产型企业投标(注册资金≥200万元)、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提供标的物相同的业绩证明(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各一份),无业绩证明的需提供一年内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进入冶材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8日14时00分至2023年07月06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6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系统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需上传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如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评标规则详见附件。
2023年06月27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西成招007精制氯化镁二次公开招标(PGYCGSHGZHD23062755665)招标人为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西成招007精制氯化镁二次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标的物相同的业绩证明(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各一份),无业绩证明的需提供一年内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企业应成立一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2.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加投标。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承诺)。
3.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3.允许生产型企业投标(注册资金≥200万元)、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提供标的物相同的业绩证明(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各一份),无业绩证明的需提供一年内市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进入冶材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8日14时00分至2023年07月06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6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分公司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杨娟 | 联系人: | 李永驰 |
电话: | 3396293 | 电话: | 0812-3381892 |
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系统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需上传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如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本项目评标规则详见附件。
2023年06月27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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