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文件下载 |
---|---|---|---|
1 | czqt202302-019-01 | 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点击下载 |
[czqt202302-019-01]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CZZF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乡
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zqt202302-019
交
易
文
件
招标人: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桓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2月
目录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初审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四比较与评价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采购参数及需求
二、售后配套与服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
第五章合同条款合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二合同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乡镇生
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qt202302-019
项目名称: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工
程)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465万元
最高限价:465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
理)
采购需求: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和
《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2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
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
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
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故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
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采用的专用设备较多,如电气设备、高压清洗
机、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若专门面对中小企业无法确保充分供
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中小企
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提供书面材料,递交至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质疑电话:15178421761;②在滁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
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被 |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被 |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被 |
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 |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 |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 |
企业名单的; | 企业名单的; | 企业名单的; |
企业名单的; | 企业名单的; | |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记录名单的; | 记录名单的; | 记录名单的; |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 |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 |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 |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 |
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 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 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 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 |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 |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 | |
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2日08时30分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
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
//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
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
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
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
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
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
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
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
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
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
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
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
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
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
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
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
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
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
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解
密方式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
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
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
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
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
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
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
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
解密时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来阳路51号
联系方式:13955080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桓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双创产业园B座7楼702室
联系方式:15178421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笠、熊玉婷
电话:13955080207、1517842176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czqt202302-019 |
3 | 供货期(服务期) | 120个日历天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
4 | 供货方式 | 现场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5 | 供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6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袁笠电话:13955080207 |
7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熊玉婷电话:15178421761 |
8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
9 | 采购预算 | 预算金额:465万元 |
10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2 |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2023年2月14日8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00415/8f60d9a4-f6cd-4018-8984-02b36ef92119.html)。招标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
16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2023年2月15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
17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1 | 合同分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 □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18 | 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劳务费 | 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公管【2022】5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代理服务具体金额:53200.00元,专家评审费另计(无票),具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另行计算。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支付主体: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自行考虑上述费用。 |
19 | 投标人要求澄清交 | 同表16 |
易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
20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465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2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22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23 | 投标文件数量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
2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无须签字签章。 |
25 |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 | 电子光盘须单独密封。(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故本条不采用) |
26 |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故本条不采用)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27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时间:2023年3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三开标室(不见面开标时本项不采用) |
2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29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2.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 |
30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评委5人,业主代表0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32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 |
3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
33.1 | 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 | 数据电文 |
34 | 履约担保 | 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保函(☑电子保函☑银行直开或分 |
离式纸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2%收款单位:另行通知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②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期满后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退还。 | 离式纸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2%收款单位:另行通知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②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期满后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退还。 | 离式纸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2%收款单位:另行通知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②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期满后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退还。 | ||||
35 |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 合同、履约担保措施生效后5个工作日申请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无条件保函),工程竣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同时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定价款的100%(扣除已付价款),(质保期贰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函要求如下: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2、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3、须由滁州本地银行或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4、须有保函编号;5、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6、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 | 合同、履约担保措施生效后5个工作日申请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无条件保函),工程竣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同时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定价款的100%(扣除已付价款),(质保期贰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函要求如下: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2、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3、须由滁州本地银行或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4、须有保函编号;5、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6、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 | 合同、履约担保措施生效后5个工作日申请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无条件保函),工程竣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同时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定价款的100%(扣除已付价款),(质保期贰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函要求如下: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2、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3、须由滁州本地银行或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4、须有保函编号;5、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6、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 |
36 | 是否采用暗标 | 是 | ||||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
设备、土建合计报价表 | 设备、土建合计报价表 | 设备、土建合计报价表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1 | 设备 | |
2 | 土建 | |
总计/元 | 总计/元 |
注: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
报价。(品目名称与采购清单表相一致,不得缺、增项,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某项产品无 | 报价。(品目名称与采购清单表相一致,不得缺、增项,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某项产品无 | |
报价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 报价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
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辅材
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相关交易服务费、前期项目测算费用贰万元整、
代理费、专家评审费、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
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3、在“是否属于小、微型等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
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投标人为小企
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或者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视同大中型企业。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服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交易文件的相关要
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单位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
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
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
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
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
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
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
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
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
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
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
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
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
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
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
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
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
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附件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
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
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
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
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
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
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
办〔2017〕49号)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
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
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
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
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
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
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
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
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
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
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
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
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
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
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
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
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
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
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
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
出后不与中标、成交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
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投标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
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
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
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
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
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
录》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
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
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
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的合作备忘录》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
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
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
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按规定支付,经有关机关核实认定后拒
不偿还拖欠的;
(三)依法应招标的工程未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或搞场外交易
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
(四)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经核实确
实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中下发执法建议书、隐患整改
通知单及处罚决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的。
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做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
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
做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二)围标、串标的;
(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
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来安县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交易文件进行确认。招标单位: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袁笠联系电话:139550802072023年2月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桓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熊玉婷电话:151784217612023年2月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