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灵宝市华苑职业高级中学、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就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单位:
序号 |
招标编号 |
用户单位 |
1 |
豫财招标采购【2012】231号 |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
2 |
豫财招标采购【2012】 233号 |
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 |
3 |
豫财招标采购【2012】 239号 |
灵宝市华苑职业高级中学 |
4 |
豫财招标采购【2012】246 号 |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5 |
豫财招标采购【2012】249号 |
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设备清单详见本次公告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豫财招标采购【2012】231号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项目投标人资格: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注册地为非河南境内的,需在河南省内有独立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豫财招标采购【2012】 233号郑州水利学校项目投标人资格:
1)项目A\B\E包段:要求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项目C\D包段:要求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 投标人还需要提供针对每一个包段完整的业绩合同三份,合同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项目A投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多媒体设备合同(含有打印、复印一体机、计算机),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
②项目B投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多媒体设备合同(含有建筑施工技术与管理仿真软件、预算软件、AutoCAD2010软件、中望CAD2012),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
③项目C投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货物合同(GPS-RTK接收机(1+4)、J6经纬仪、S3水准仪、S1水准仪),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
④项目D投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货物的业绩合同(含有超声自动测桩系统、基桩动测仪、锚栓测试系统、位移测试系统、多功能砼耐久性综合实验设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试仪、砼碱含量快速测定仪、钢球冲磨仪、微控高精度抗渗仪、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全自动水泥试验机),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
⑤项目E投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的业绩合同,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
说明:每单份合同同时满足下述3项内容,才计为1份有效业绩合同;同时评标时带原件备查,标后不再查验。
a.近三年以来投标人自己所做已交付使用并完工的设备合同。
b. 每份合同内容(含附件)多于2页的,须有业主单位的骑缝章或压缝章;
c. 每单份合同后附相应的验收报告、(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中标通知书。
4 ) 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另提供在郑州市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点的详细地址,工作人员清单,联系方式等证明文件,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豫财招标采购【2012】 239号灵宝市华苑职业高级中学项目投标人资格: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注册地为非河南境内的,需在河南省内有独立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豫财招标采购【2012】 246号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投标人资格: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项目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注册地为非河南境内的,需在河南省内有独立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豫财招标采购【2012】249号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项目投标人资格: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注册地为非河南境内的,需在河南省内有独立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银行资信的良好纪录,具有相应的信用等级评定资质;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四、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各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要求)。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路北原河南机电学校综合楼五楼500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元人民币。
购买标书联系人:薛旗 联系电话:0371-68267685 传真68267888
收款人: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路北原河南机电学校综合楼五楼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约定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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