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第四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scsz2022110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6280507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第四次)

评标结果变更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第四次) 招标项目编号: PSCSZ2022110013
标段名称: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第四次) 标段编号: PSCSZ2022110013001
项目业主: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3778962228
招标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黄女士 招标联系电话: 13778962228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 18628050785
开标地点: 市交易中心三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2-12-22 09:00:00
投标最高限价(元/%): 13695300.000000 公示期: 2022-12-26 2022-12-3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价格(元或%)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 综合评标得分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其他投标人评审情况
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部门信息 项目审批部门: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315725276
行业主管部门: 屏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15700157
异议投诉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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