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康市星级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0.1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xycj-zb-2024-33
预算金额130.11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4-322015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兴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131190013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阜康市星级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23日 19: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星级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9: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130.1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119001301
采购单位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阜康市准噶尔路5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4-322015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昌兴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滨河北路牡丹巷48号商业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19001301

    项目概况                                                    

    星级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XYCJ-ZB-2024-33 

    项目名称:星级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11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星级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11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市区市场监管所、滋泥泉子市场监管所提升改造(详见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7)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阜康市准噶尔路501号

联系方式:0994-3220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昌兴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滨河北路牡丹巷48号商业楼

联系方式:1311900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3119001301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阜康市星级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pdf

    484.5K

  • 工程量清单.zip

    33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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