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Y081江口石东至丰美上邦尾道路养护示范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丰山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丰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 ;
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新建路面约:6400㎡、新增雨水口约:55座、塑料管道安装约:1000m。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邀请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3年 9 月 28 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招标代理直接领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公示。
9.公告其他说明:
1)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 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丰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涵江区
电话:13860906553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电话:18559385390
联系人: 小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