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00000010069490041
预算金额97万元
招标联系人耿永强0527-844655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正兵0527-88859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6949004
1.招标条件
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已由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豫发改投资〔2024〕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设物级别为4、5级。拓浚经一河6.65km,汇水面积共计13.75km2,疏浚宿沭河2km,新建驳岸两岸共计约14.6km、配套建筑物10座、沿线水闸监测及控制系统信息化工程,改造排口40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为335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宿豫区经一河、三干渠改造工程信息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五台山路蓄水闸、项王东路蓄水闸、世纪河蓄水闸、泰山河蓄水闸、三干渠放水闸的自动化控制和视频监控、水位监测、流量采集等。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对上述工程项目涉及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的制造(购置)、系统集成、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保管、工地交货、安装、调试、测试和运行维护,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对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验收;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水利信息化或自动化业绩且运行良好。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
(8)其他人员要求: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  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1:  /  (如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供货要求:/。没有此项要求的则其他要求:/)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 11月6日至2024年 11月 12日(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9.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0.6、0.65、0.7,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 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9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报价:55分;2.商务:10分;3.技术方案:3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1)

商务评分标准

信用等级

/

/

企业能力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2、投标人具备PLC研发能力,能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得2分。

5分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签约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水利信息化或自动化业绩且运行良好。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1分

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2、项目组(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中配备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专业等专业,且各专业均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全部具备得2分,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专业以毕业证或资格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上专业为准)。
注: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只认定一次。

4分

2.2.4(2)

技术部分

总体思路与重点难点

1、对项目背景了解,能够全面、准确、深入地把握本项目的任务和目标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总体方案是否详实,包括总体架构、目标、任务和内容等是否详实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对本项目建设重点难点清晰地加以阐述和分析,能够提供相应对策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整合,与现有系统对接,应用系统设计重点明确、针对性强、技术路线先进可行,深度与广度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分

先进性

1、系统构建、项目实施、施工管理方案技术应用先进得1分,无描述不得分。
2、系统安装调试、集成整合技术手段先进得1 分,无描述不得分。
3、设备生产工艺和测试检验设施先进得1 分,无描述不得分。

 
3分

合理性

1、技术方案能够提供闸站自动化控制的PLC标准化程序设计方案,合理的提出程序设计框架、功能分解及其调用关系,方便开发、测试和后期维护,同时保证远控控制安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硬件设备网络架构先进合理,能实现调度中心、现地站间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分

通用性

1、系统相关协议应用标准、接口配置规范,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得1分,无描述不得分。
2、设备之间配合良好、整体性强,零部件互换灵便得1分,无描述不得分。
3、系统开放、协议通用、接口兼容、软件可维、功能实用得1分,无描述不得分。

3分

设备性能

投标设备(组态软件、工业控制计算机、PLC、交换机、视频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及其他主要设备)配置合理、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先进,得6分,无表述不得分。

6分

质量与进度

1、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评分,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措施可靠、组织严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的组织保障和质量管理进行评分,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措施可靠、组织严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分

售后服务

1、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叙述详尽、内容全面、计划合理、形式多样、措施得当,承诺按照发包人要求时段现场技术培训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售后服务范围广泛、响应及时、反应快捷、处理迅速,且售后服务的措施落实、维护人员稳定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技术支持形式灵活、力量雄厚,承诺能够提供长期和远程的技术支持,以及免费的系统升级和应用软件功能扩展得1分。

3分

1.1 

1.2 

特别承诺

1、具有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的其他特别承诺,提出免费馈赠设备、器件、备品、仪表、工具等和其他相关实质性技术服务承诺的酌情赋分,最高得1分。
2、质保期在三年的基础上:承诺质保期为四年的,得1分;承诺质保期为五年的,得2分。
3、投标人自行承诺设备使用一线品牌的,得1分。

4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100%(含99%、100%)范围内,得满分55分;
在评标基准价 100%以上和 99%以下的,在上述计分基础上,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1%)或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8%),扣1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55分

2.2.4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8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电话:0527-84465566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耿永强
联系电话:0527-8446557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嘉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上海大世界8号301室底铺
联 系 人:毛正兵
电    话:0527-88859953    17327254145
电子邮件:jsjiayuan3230@163.com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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