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文化职业艺术学院网络中心机房搬迁设备集成服务(新增部分)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详细页面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重庆文化职业艺术学院网络中心机房搬迁设备集成服务(新增部分)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创建日期: 2022-12-23 15:26:59
是否终止:
重庆文化职业艺术学院网络中心机房搬迁设备集成服务(新增部分)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序号 产品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中选人数量
1 重庆文化职业艺术学院网络中心机房搬迁设备集成服务(新增部分)项目 重庆道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7日,共5天。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如公示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应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公示期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983986811
邮箱地址:18983986811@189.cn
比选人: 重庆电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