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寿光市羊口镇南宅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菜央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20亩盐田15年承包经营权出让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189.1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cjtcq-sg-2024-0055
预算金额189.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录华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盛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爱君0536-5789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寿光市羊口镇南宅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菜央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20亩盐田15年承包经营权出让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CJTCQ-SG-2024-0055   
二、项目名称:寿光市羊口镇南宅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菜央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20亩盐田15年承包经营权出让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盐田约120亩(南宅科村盐田75亩;菜央子盐田45亩),起拍价1000元/年/亩,15年共计189.15万元,每5年承包费增长5%。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2日09:00前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sg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我公司发布的竞价公告下附《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sgggzy/)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2月12日09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20万元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并在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不查询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
3、意向受让方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申购活动,若因未使用IE浏览器造成无法正常出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负。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2日9:00前
2、标的所在地:寿光市羊口镇南宅科村、寿光市羊口镇菜央子村
3、联系人:刘录华13964719626、张志国13220761235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09:30;(30分钟/项)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官网。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盐田约120亩(南宅科村盐田75亩;菜央子盐田45亩),东邻:齐庄盐场;西邻:王光义自建盐场;南邻:道路;北邻:道路,详见盐场图纸,以实际现状为准。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再进行土地测量,发包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自2025年1月1日至2040年1月1日,承包期15年。
4、成交后5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交纳第一年和最后一年承包费,每5年承包费增长5%,剩余13年承包费用每年一交,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交纳,先交款后使用。逾期10日内不交纳,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发包。
5、标的物只能用于盐田经营,不准变更用途,否则承包方赔偿损失并恢复原貌。在承包期内该盐场的资源税、管理费及其他税费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必须服从羊口镇盐管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各项规定。承包方需要打卤井时须经发包方同意后统一规划设计,且由承包方自行办理有关手续,不办理手续不允许打卤井;承包方如需想用溴素水可与溴素厂自行协商,用电、用水同样如此,由此产生的费用及一切相关手续承包方自行承担。
6、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需对盐田进行修建或改造,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新增修建或改造部分与盐田等其他设施一并无偿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所建房屋及所上变压器,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归发包方所有。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如遇国家政策性建设占用或地方政府占用地方,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盐田所属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归发包方所有(其中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属于固定设施投入部分经发包方认定后补偿归承包方);如遇临时占用补偿费归承包方,但必须恢复原貌后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补偿费;若因国家电网修建铁塔等原因被部分占有,占用部分经发包方认可后进行协商补偿,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承包合同签订后承包方生产经营前如遇盐田复垦,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原承包合同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盐田复垦,以发包方为主体,土地复垦补偿补助费用全部归发包方所有,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的承包方投入双方协商补偿数额,承包方已交纳的剩余期限的承包费无息退回。盐田配套设备不允许变动。
9、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的国家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正盛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洛城街道企业总部群11号楼11楼1107室山东正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爱君
联系电话:0536-5789666
    2024年12月3日
(定)寿光市羊口镇南宅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菜央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00亩盐田20年承包经营权出让项目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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