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坝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阿县发改行审[2024]9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泽老师1850837603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848594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3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阿坝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阿坝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阿县发改行审[2024]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坝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贷款、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阿坝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阿县发改行审[2024]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阿坝县阿坝镇。
2.2 项目规模:提升改造城区市政基础道路、提升改造市政给水管网、提升改造市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市政雨水管网;提升改造中学路洽塘街街区及相关设施修复整治等;建设城区公共停车场、配套充电桩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监理服务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量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2.5 招标范围: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土建施工、工程接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2.6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1-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交易服务”“登录”—“工程建设”,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坝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坝县徳吉路14号
邮    编:624600
联 系 人:泽老师
电    话:1850837603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建材路锦上时代B座21楼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8485941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1-21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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