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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曹妃甸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唐曹国土审告字【 2024】0 3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 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曹妃甸 区 GKS-01 地块 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 地率 | ||||||
GKS-01 | 港口商务区民安路西侧、检测园区环路东侧 | 3198.91 平方米( 4.80 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1.0 ≤ far ≤ 1.5 | ≤ 45% | ≤ 50 | ≥ 20% | 40 | 38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 9 月 30 日至 2024年 10 月 19 日,到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 9 月 30 日至 2024年 10 月 1 9 日到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1 9 日 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 2024年 10 月 1 9 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21 日 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怡 刘芸铭
联系电话: 8820256 8820683
联系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