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103-00020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盘锦高新区安全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高新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103-00020
项目名称:盘锦高新区安全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概况及主要服务需求
盘锦高新区通过实施购买 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综合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在安全技术、人才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为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解决专业人手短缺难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本质化安全,实现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规范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技术专长、人才优势和专业服务经验,为盘锦高新区应急管理部(以下简称“应急部”)提供技术支持,有效弥补应急部专业人手不够和技术上的欠缺,提高安全监管的权威性、专业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
(二)服务团队人员构成
安全技术服务团队组成人员: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国家级)或省级安全专家1人,市级专家或注册安全师1人,技术员若干人。常驻园区服务团队4人,集中排查时增加2人。(专项检查人员配置:针对每年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及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开展专项检查,每次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由相关专家与技术人员组成。
(三)组织领导
第三方机构服务团队常驻园区,开展全日制安全技术服务。服务团队听从应急部工作安排,服务工作按照应急部的要求和计划开展。
★(四)服务内容
★(1)隐患排查与整改
隐患排查模式分为日常隐患排查和专项隐患排查。
1、日常隐患排查
第三方机构依据安全生产及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等,配合应急部入企开展日常隐患排查,重点关注重点企业和安全管理薄弱企业,紧盯重大隐患和高风险区域,编制《日常隐患排查报告》向应急部汇报。
2、专项隐患排查
配合应急部,在国家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政府重点关注问题及各类专项检查前开展专项隐患排查,编制《专项隐患排查报告》向应急部汇报。
3、隐患整改指导
对上述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有需求的企业进行指导。
4、隐患整改复核闭环
企业根据第三方机构的上述隐患排查结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订隐患整改“五定”方案。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期间措施的落实、整改完成情况、未按期完成整改等信息编制《安全隐患复查报告》向应急部汇报。
★(2)日常安全巡查
第三方机构常驻人员协助应急管理人员在园区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3)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
协助应急部,推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4)消防设施检查
指导企业对消防设施进行隐患排查,结合消防月专项活动对企业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5)应急演练
指导企业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协助园区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6)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方机构按应急部要求对园区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安全、工艺安全、设备安全、电仪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及事故案例等。
1、 在日常的服务过程中,注重对企业人员的现场培训,提升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为企业培养专业安全技术人才和队伍,提高企业自我安全管理能力。
2、 对园区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等开展集中安全培训。
3、 考核内容范围及标准按服务需求附表一、附表二执行。
注★号项为必须满足项。
 
 
 
考核内容范围及标准附表如下:
 
附表一
高新区聘用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情况
得分
1
对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服务内容:1、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提供隐患整改建议;2、指导企业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内业档案;3、对所服务的企业出具阶段性成果报告。
50
每指导1家得0.5分
 
2
应急演练:每季度一次综合演练(含:应急演练计划、方案、总结)。
4
每完成一次得1分
 
3
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一次
4
每完成一次得1分
 
4
对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园区重点企业结合日常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进行分析总结,助力园区提升风险整治水平,最终形成评估报告。
12
每完成一家得0.5分
 
5
协助园区迎接检查: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与高新区应急管理部共同分析和总结,梳理迎检重点难点,制定迎检方案,完成各级安全检查任务。
6
每完成一次得0.5分
 
6
园区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1、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完成化工园区评定、专项督导、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事项的资料整理、统计、报送。2、园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6
每完成一次得0.5分
 
7
对园区企业服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并出具真实有效报告。
6
未按规定每次扣1分
 
8
技术服务人员配备:国家级或省级专家1人;中级专家(市级专家或注册安全师)1人;一般安全技术人员2人;专项检查时增加2人。(严格按照考勤执行)
12
未达规定要求每月扣1分
 
 
合计
100
 
 
注:考核分值为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不扣罚;89-80分(含80分)按成交额扣罚10%;79-70(含70分)按成交额扣罚30%扣罚;69-60分(含60分)按成交额扣罚50%扣罚。

 
考核人:                        审核人:                       承包单位:
 
 
 
 
附表二
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价表
服务机构名称:
 
委托合同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金额:
 
服务类型:
 
满意度评价:
 
意见或建议:
 
主办科室
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
1、 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评价可以填写很满意、满意和不满意;填写不满意
时,应当在注明原因及本年度累计不满意次数。
2、 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附表三
关于盘锦高新区安全技术服务项费用清单表
序号
费用明细
单价/单位
数量
备注
1
国家级或省级专家服务费
元/每天
1人
按照采购方需求内容服务(除去周六周日共计261天)
2
中级专家服务费
(市级专家或注册安全师)
元/每天
1人
按照采购方需求内容服务(除去周六周日共计261天)
3
安全技术人员服务费
元/每天
2人
按照采购方需求内容服务(除去周六周日共计261天)
4
增员费用
元/每天
2人
专项检查人员配置:针对每年春节、“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及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开展专项检查(预计20天)
5
应急演练费用
元/次
4次
一个季度一次(含:应急演练计划、方案、总结)
6
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元/次
4次
一个季度一次(含:专家费、场地费)
7
对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费用
元/全年
1年
对园区重点企业结合日常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进行分析总结,助力园区提升风险整治水平,最终形成评估报告。
8
协助园区迎接检查费用
元/全年
1年
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与高新区共同分析和总结,梳理迎检重点难点,制定迎检方案,完成各级安全检查任务。
9
园区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费用
元/全年
1年
1、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完成化工园区评定、专项督导、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事项的资料整理、统计、报送。2、园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10
管理费用(含利润)
元/全年
1年
含:交通费、办公费、设备设施投入费等。
11
税费(6%)
元/全年
1年
 
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合同期满后,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考核分值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三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弘鼎.荷塘月色亲水源小区C#楼3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响应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密封签章)。仅递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未提交最后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所属公司解密。如未成功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兴海街道中华路360号
联系方式: 沈洪涛 1560987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弘鼎.荷塘月色亲水源小区C#楼3楼
联系方式: 蒋女士、18242722718
邮箱地址: 1477866160@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38 7858 8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女士
电  话: 1824272271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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