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苏州市黄埭塘-蠡塘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开展2024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计函【2023】16号)开展前期工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计划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
2.2项目概况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塘-蠡塘河河线西起西塘河,东至阳澄湖,沟通连接元和塘、济民塘等河道,河道全长约15.0km,其中黄埭塘段8.0km、蠡塘河段7.0km,河道汇水面积合计约384km2。
本工程为黄埭塘-蠡塘河治理工程,西起西塘河,东至阳澄湖,河道长度15m,工程主要任务是疏浚河道、整治河岸及堤防达标加固,结合区域其它水利工程,提高片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黄埭塘-蠡塘河的引排能力,改善黄埭塘-蠡塘河水质及周边水环境。
2.3工程内容
黄埭塘-蠡塘河治理工程整治河长约15km,主要包括河道疏浚、新建护岸约9.22km,加固护岸约5.52km、堤防达标建设约7.50km及沿河配套绿化等。
2.4招标范围
黄埭塘-蠡塘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5勘察设计周期
2.5.1服务期限:约15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5.2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2023年12月上报初步设计文件并报上级审查,初步设计批复下达后30日提施工图设计文件。
2.5.3后续服务期:从招标设计到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价。
2.5.4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刻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委托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五年指2018年10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工程规模,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5)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以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7.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一年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
9.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100%。
8.4分值构成
一、投标报价:25分;
二、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50分;
三、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15分;
四、其他评分因素:1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报价25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100%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投标限价相同得20分,以此为基数,每降低1%,加1分,最多加5分,即投标人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95%时得满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25 |
二、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5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最高可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2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最高可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2 |
3 | 采用规范的合理性 | 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最高可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4 |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预期效果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最高可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5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最高可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6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可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7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最高可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三、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15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项目负责人(2分) | 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证书得1分; 2018年10月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工程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 | 2 |
2 | 规划专业负责人(2分)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规划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得1分,水利工程中级职称0.5分 | 2 |
3 | 结构专业负责人(2分)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得1分,水利工程中级职称0.5分; | 2 |
4 | 造价专业负责人(2分) | 具有注册水利造价师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得1分,水利工程中级职称0.5分; | 2 |
5 | 景观专业负责人(1)分 | 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 | 1 |
6 | 设计组其他人员(4分) | 同时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分/个,最高得4分; | 4 |
7 | 勘察专业负责人(2分)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地质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得1分,水利工程中级职称0.5分 | 2 |
四、其他评分因素:1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企业业绩(6分) | 2018年10月至今承担过工程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2分/个,最高得6分(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 | 6 |
2 | 信用等级(4分) |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号公布),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 |
合 计 | 100 |
注:
①人力资源配备中的人员执业资格以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否则相应评分项不予计分;
②所有人员必须为单位并在职人员(如有注册要求的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同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否则相应评分项不予计分;
③同一人只能担任一个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其它专业负责人;
④业绩要求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金额为准;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项目时不可兼得,优先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⑤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⑥本项目所有评分项均以原件扫描件评分(网络查询路径、网页查询截图及社保缴费证明除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
联系人:顾家伟
联系电话: 0512-6580701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中区月浜街19号
联系人:孙佳
电话:0512-6585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