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石城县]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编号:GZZT2022-SC-C009-1)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3.8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zt2022-sc-c009-1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公司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娟15579997015
中标公司赣州彩跃科技有限公司83.86万元
中标联系人许跃玲15350271962
公告正文
[石城县]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编号:GZZT2022-SC-C009-1)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编号:GZZT2022-SC-C009-1)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ZT2022-SC-C009-1
二、项目名称:
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赣州彩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许跃玲
供应商联系电话:15350271962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东城商贸城状元排80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83867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人工智能教学平台、智慧录播等,具体按采购文件执行。 | 服务期壹年 | 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安装须科学、安全、美观,由项目学校指定安装位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左凌,谢亨金,谢友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258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2022年8月23日15点00分; 2、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3、项目为国内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北路
联系方式:13873726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吉祥花园1栋2号
联系方式:15579997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娟
电话:15579997015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12580.0元
标段编号:GZZT2022-SC-C009-1
评委姓名:左凌,谢亨金
附件下载:
C009-1.pdf C009-1.pdf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C009-1.pdf C009-1.pdf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
项目编号:GZZT2022-SC-C009-1
采购单位: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二0二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磋商公告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开启与评审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七)询问和质疑
(八)附则
三、采购项目需求
四、合同条款
五、合同格式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2.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一览表明细(格式)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六、技术文件
七、资格证明文件
7-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2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5.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7-6.投标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7-8.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格式)
7-9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7-10投标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7-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7-1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属于品目清单的节能、环保产品
响应文件中节能清单、环保清单的产品,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查询截图并用标识标明,同时提供证书的扫
描件
(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提供原件清单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23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ZZT2022-SC-C009-1
(二)项目名称: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850000元
(五)最高限价:850000元
(六)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GZZT2022-SC-C009-1 | 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具体参数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850000元 |
(七)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
同签订后30日完成安装调试,并包括培训。
(八)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
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
子响应文件,并携带加密CA数字证书至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生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携带
生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或更换CA数字证书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
处理。
(2)响应保证金: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各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电子投标保函。
若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赣市发改政策字〔2021〕206号)的
要求提交,若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
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全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
账号并备注项目编号,系统中的银行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进账。投标供应商
必须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账号,缴纳完保证金后,务
必登录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点查询,查询出缴款记录后再点确定缴纳,
否则缴纳无效。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项目信息凭条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投
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按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提示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
泰新点软件公司。)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
作日内无息退还。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
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
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
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
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
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5)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戒毒残疾
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温馨提示1: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需银行贷款支持的,可享受财园信
贷通政策。纳入财园信贷通分险体系需中标供应商配合提供《中标通知书》《政
府采购合同》《贷款合同》。
(7)温馨提示2: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
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
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开标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
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法依规进行处理。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
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
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
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戴口罩的。③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
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
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
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④
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
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
监管部门,⑤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座,杜绝人员扎堆聚集。
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
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北路
联系方式:13873726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吉祥花园1栋2号
联系方式:15579997015
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户名: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97900914200066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娟
电话:15579997015
邮箱:15579997015@163.com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服务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
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即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
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
2.5本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
3、响应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收取标准: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
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公告成交结果时一次性缴纳,
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以赣招协字
(2021)07号文,即代理服务费: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4、合格的供应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工程及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
格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4.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供应商(每品目)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
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4.6供应商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石油
石化、电力、电信行业)供应商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但必须取得省级
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否则无效响应。
4.7投标(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5、供应商信用记录
5.1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5.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响应截止时间。
5.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4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磋商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
5.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
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
5.6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
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6、分包的规定
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6.2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
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仅适用
于允许分包)。
7、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响应情形的认定
7.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
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
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
8.1中、小、微企业
8.1.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1.2在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中,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8.1.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
8.2监狱企业参加响应
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
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监狱企业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
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货物(服务)、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7-8.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格式)
致: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
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
7-9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
标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
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7-10投标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
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7-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项目编号:),如
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
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
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邮编: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7-1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
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 |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 |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扫描件) | 粘贴转账银行凭证、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扫描件) |
注: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转账银行凭证、支票、汇票、本 | |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的相关信息一致,政府采购代理 | |
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人工智慧智能教室,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此声明函应提供(如未提供,则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企业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作无效响应。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局民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诺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它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符合条件的不需提供)
十、属于品目清单的节能、环保产品
响应文件中节能清单、环保清单的产品,需提供产品及型
号查询截图并用标识标明,同时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提供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提示: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原件核对,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 | 提示: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原件核对,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 | 提示: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原件核对,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 | 提示: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原件核对,应按格式列出详细清单,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 |
序号 | 原件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
退回原件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 退回原件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 退回原件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 退回原件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
日期(开标日期):2022年月日 | 日期(开标日期):2022年月日 | 日期(开标日期):2022年月日 | 日期(开标日期):2022年月日 |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现场测量体温 | 现场测量体温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监督人 | ||||
参加:□开标□评标 | 参加:□开标□评标 | 参加:□开标□评标 | 参加:□开标□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开评标室号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最近14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最近14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最近14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最近14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最近14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最近14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最近14天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是,到达时间为:最近14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否□是,到达时间为:最近14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否□是,到达时间为:最近14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否□是,到达时间为:最近14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否□是,到达时间为:最近14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否□是,到达时间为:最近14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否□是,到达时间为:最近14天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最近14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 最近14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 最近14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 最近14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 最近14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 最近14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 最近14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否□是,接触时间为:申报人(签名):日期: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否□是,接触时间为:申报人(签名):日期: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否□是,接触时间为:申报人(签名):日期: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否□是,接触时间为:申报人(签名):日期: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否□是,接触时间为:申报人(签名):日期: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否□是,接触时间为:申报人(签名):日期: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否□是,接触时间为:申报人(签名):日期: |
成交通知书
赣州彩跃科技有限公司
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的委托,对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ZZT2022-SC-C009-1)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
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单数中标金额(元)
项目编号货物名称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
位量折扣率(%)
义务教育薄
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和省级 | T批 | 1 | 教具 | 赣州彩跃科技有限公司 | 1838678.0000 | |
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赣州市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 | 招标单位机构(盖章):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石财购
2022B000635487
日期:2022年08月24日日期:2022年08月24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的
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人工智能智慧教室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赣州彩跃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5.33
万元,资产总额为6.3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
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8月23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注:此声明函应提供(如未提供,则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作无效响应。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